2013年11月15日07:1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全面深化改革,關鍵要有新的謀劃、新的舉措。目標明確,才能定位好前進的方向﹔任務清晰,才能把握好奮斗的路徑。
剛剛閉幕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再一次設定歷史航標,把“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作為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這一目標深刻反映了改革發展的趨勢和要求,綜合考慮了國際國內的形勢和條件,回應了人民群眾的期盼和關切,為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總的方向。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行能力的集中體現。國家治理體系是在黨領導下管理國家的制度體系,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國家治理能力則是運用國家制度管理社會各方面事務的能力,包括改革發展穩定、內政外交國防、治黨治國治軍等各個方面。這二者是一個有機整體,相輔相成,治理體系搭建好了,治理能力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了,治理體系才能充分發揮效能。全會確立這一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應有之義。
怎樣治理社會主義社會這樣全新的社會,是一項前無古人的事業,沒有先例可循。馬克思、恩格斯未能進行這方面的實踐,其他國家也沒能很好解決這個問題。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到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從實行基層群眾自治到創新社會管理制度,在治理社會主義國家的探索歷程中,我們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取得了重大成果。當前,我國政治穩定、經濟發展、社會和諧、民族團結的局面,說明我們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總體上是好的,是適應我國國情和發展要求的。
然而,相比經濟社會發展要求,相比人民群眾期待,相比日趨激烈的國際競爭,我們還有許多不足。如何通過方式的轉變,謀求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如何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的關系,保持現代化進程的連續性?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同時,滿足人民對公平正義的需求?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作為總目標、總抓手,才能增強改革系統性、整體性、協調性,加快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民主政治、先進文化、和諧社會、生態文明,讓一切勞動、知識、技術、管理、資本的活力競相迸發,讓一切創造社會財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一個國家的現代化,離不開治理現代化。實現社會和諧穩定、國家長治久安,還是要靠制度,靠我們在國家治理上的高超能力,靠高素質干部隊伍。主動適應時代變化,既改革不適應實踐發展要求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又不斷構建新的內容,才能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實現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增強按制度辦事、依法辦事意識,善於運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才能把制度優勢轉化為管理國家的效能,提高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水平。認真貫徹落實三中全會精神,各級領導干部尤須把握好這個總目標,從各個領域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更好發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
1992年,鄧小平同志提出,再有30年的時間,我們才會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今天,中國站在改革開放的新起點上,從國家治理的角度提出長遠目標可謂正當其時。向著這一目標奮力前行,中國改革的航船一定能劈波斬浪,帶領13億人民邁向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航程。
《 人民日報 》( 2013年11月15日 0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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