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提出,全面深化改革必須“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健全促進就業創業體制機制,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全面深化改革,牽動著每一個普通人的小日子。民生新藍圖,有望給百姓帶來哪些實惠?促進公平正義,將怎樣影響百姓的生活?人們充滿期待。
——編 者
構建“橄欖型”社會
記者 鮑 丹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進共同富裕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
“昨天一個個體戶拉著我問:‘改革會漲價嗎、會增加收入嗎?’這個問題很實在,也很典型。改革效果如何,歸根到底還是看百姓的‘錢袋子’有沒有鼓,百姓日子有沒有更好。”這兩天,中國(海南)發展改革研究院院長遲福林在雲南調研,所見所聞令他對全面深化改革更有感觸。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到2020年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再次提出,要改革收入分配制度,促進共同富裕。“可以預見,未來收入分配改革將有較大突破。”遲福林說。
“由於出現了經濟增速放緩,不少人懷疑城鄉居民收入倍增能否實現。其實,如果相關改革到位,到2020年城鄉居民收入倍增仍舊可以實現。”遲福林認為。他介紹,2012年城鄉居民實際收入開始跑贏GDP增速。今年前3個季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實際增長6.8%﹔農村居民收入實際增長9.6%。“收入分配改革進程的加快,會形成城鄉居民收入增長良好的政策和體制環境。”遲福林說。
遲福林建議,應以民富優先破題收入分配改革。一方面,城鄉居民收入倍增的指標應當具體化。另一方面,應當致力於擴大中等收入群體,構建“橄欖型”社會。“形成龐大的中等收入群體,有利於支撐經濟年均7%左右的中速增長、奠定‘橄欖型’社會結構,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大趨勢。”理想的狀況是,中等收入群體爭取到2020年達到40%,人口規模從3億擴大到6億左右。
收入分配改革不是就收入改收入。遲福林認為,實現共同富裕的目標,初次分配應當在調節國家、企業、居民大分配格局上有所作為,要對中小企業減稅,把就業問題放在優先位置,並在發展的過程中不斷調整勞資關系,創造收入上升的空間。再分配領域,政府應當需要通過壓縮行政開支,確保到2020年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總體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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