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要普惠更要公平
記者 陸婭楠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續的社會保障制度
——十八屆三中全會公報
社會保障制度的公平性,一直以來都是百姓關注的焦點。
“為啥醫保有那麼多花樣?”常年在北京打工的江蘇人姜明珍,在農村老家上了新農合,在北京看病時卻用不上,北京的城鎮居民醫保她又申請不了。“要是以后交一份錢,全國通用就好了。”
“人家公費醫療,個人不交錢,醫藥費還全能報,而我們就隻能報70%,差別太大了!”大學畢業后在廣州外企工作的小張,很羨慕當公務員的同學。
“三中全會公報提出,建立更加公平的社會保障制度。這一改革亮點,回應了群眾要求改變社保制度‘碎片化’和‘雙軌制’的呼聲。”國家行政學院教授丁元竹說。
目前,我國醫療保險參保人數超過13億人,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到8億人,建立起世界上最大的社保體系。然而,社會保障制度向“全覆蓋”加速邁進的同時,也存在“碎片化”、“多軌制”的問題。丁元竹介紹,我國社會保障模式“種類繁雜”,僅養老保險就有城鎮職工、城鎮居民、新農保、機關事業單位四種養老模式,相互之間難以轉移接續。
“‘碎片化’帶來的直接問題是待遇差別較大,群眾感到不公平。”丁元竹分析,目前社會保障制度的不公平主要存在於兩個維度——
縱向看,代際之間不夠公平。例如同一種職業,國企老職工和現在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障不同,具體企業也有“老人老辦法,新人新辦法”的做法。
橫向看,不同社會群體之間不夠公平。農民與市民,機關事業單位員工與企業職工,城鎮職工與城鎮居民,不同群體所對應的社保模式各不相同,其收費標准、繳費方式與保障水平就大相徑庭。“近兩年,社會上紛紛抱怨的養老‘雙軌制’,就是這種不公平的集中體現。”
丁元竹認為,要建立更加公平的社會保障制度,關鍵要在制度“全覆蓋”的基礎上,整合現有模式,實現統籌發展,在此基礎上逐步縮小城鄉之間、地區之間、不同群體之間的待遇差距。“三中全會確定了‘公平可持續’的基本原則,希望圍繞這一原則的頂層設計方案能盡早出台,真正使社會保障制度從形式普惠走向實質公平,實現人人老有所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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