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貞燁 魯 韡 項 月 尹曉宇
2013年07月26日07:1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海外版
戰略引導海洋掘金
另一值得注意的亮點是,新設立的高層次議事協調機構國家海洋委員會,該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國家海洋發展戰略,統籌協調海洋重大事項。
國家海洋委員會的具體工作由國家海洋局承擔。中國海洋大學海洋發展研究院副院長劉曙光教授對海委會的解讀是:“委員會負責統籌各個部委的關系,在戰略制定和應急方案方面,就需要委員會起到一個跨部的機構作用。美韓國家等都有國家海洋委員會,協調部級之間的關系。”
劉曙光接受本報採訪時指出:“海委會不是一個獨立主體,而是一個協調機構機制。海洋事務方面確實需要多方協調,比如規劃方面需要協調利益,災難應急方面也需要協調。雖然目前還沒有看到其運行,但未來會顯示出強有力的作用。”
國家海洋局重組,將進一步強化國家海洋局對海洋經濟的綜合管理職能。
當前,海洋經濟已成為拉動中國國民經濟發展的有力引擎。國家海洋局局長劉賜貴在十八大期間表示,力爭2015年海洋生產總值佔國內生產總值比重達到10%。
“原先,涉及海洋經濟的隻有設立在政策法規司下的海洋經濟處。而經過重組,成立了戰略規劃與經濟司、政策法制與島嶼權益司,兩部門相對分化,強化了海洋經濟。另外,即使經濟這塊沒單獨成立司,海洋經濟發展戰略的合法化,使得海洋經濟和戰略相結合,這實際上是空前的。”劉曙光說。
海洋強國任重道遠
專家表示,此次重組整合已是“向前邁出了非常不錯的一步”,“路總要一步一步走”。而中國海洋維權接下來該如何走得更扎實、更穩妥?
機構設置方面,劉惠榮認為,中國應更重視海洋國土的維護,提升負責管理海上國土的部門的地位。對於剛剛建立的國家海洋委員會,“從當下的虛位協調機構變成實權的獨立主體,或者說是實質的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海洋事務的決策,然后由海洋局去執行,可能是更好的做法。”劉惠榮說。中國海洋大學海洋法學研究所所長薛桂芳也贊同這一看法:“海委會的地位日后必須要突出,應該由‘一把手’這樣的角色來坐鎮,從國家層面來抓治海大業,這樣才能真正讓我們的海上執法實權化。”
在海洋事業的具體管理上,劉曙光表示,“三定”方案在國家層面的高度上完成了一定程度的“整合”與“協調”工作,但是在下屬的北海、東海、南海三大海域的統一規劃及管理建設上仍有不足,缺乏區域性的海洋協調機構,這也是我國長期以來在海洋領域存在惡性競爭、資源過度開發、環境污染、與海域鄰國關系難處等問題的原因之一。
“未來在各省之上,是否能夠考慮有一個三大海域的管理分支機構,類似於我國當時振興東北、西部開發時國務院在這些省設立的相關辦公室,能在有事的時候對於北海、東海、南海分局及時合理地進行協調,提高維權效率和能力。”劉曙光說,“另外,此機構還可以承擔起管理三大海域經濟的職責。現在,北海、東海、南海這三大經濟圈,都只是劃了一個圈,沒人管,那三大分局和經濟是沒關系的。也就是說,國家海洋局的經濟職能到下邊就沒腿兒了,導致各個海域經濟發展同構,出了問題都在躲,有了利益都在搶。”
談及法律法規方面的保障,薛桂芳認為,相關的法律法規隨著而今制度的變化都要進行快速地調整,以適應新的制度架構。此外,“還應該看到,我國現在的海洋法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周邊國家如日本,有《海洋基本法》,是調整海洋關系的國家大法,統轄所有的海洋法律體系。而在我國,不同的海洋職能,如海洋環境保護、海域使用,對應不同的法律。在海洋維權這一塊,我們確實缺乏相關的法律,非常有必要進行強化。”劉惠榮補充道。
“傳統時代講海權,是拼海上的軍事力量,但現在,講求的是綜合能力,即海洋經濟、生態保護和權益維護齊頭並進。”劉惠榮說。實現“海洋強國”的目標,在薛桂芳看來,頂層設計是重中之重,“上面理順了,下面自然就好辦”。劉曙光則認為:“頂層設計之后是頂層運作,需要頂層和基層協同發展,實干興海,這也是關鍵。”
制圖:潘旭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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