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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水源保護區,距水庫源頭及飲用水井不足百米

民生調查:深圳流浪狗收容站將依法清拆

呂紹剛 史維

2013年07月09日08:25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深圳尚無政府收容站

流浪狗驛站義工付先生表示,驛站前后的修建已經投入了大量的資金,找到一個合適的地方十分不易,不希望搬遷。“如果一定要搬,希望政府可以出面找一塊地,出錢建狗舍。” 

對於機構希望通過政府取得可用場地的想法,相關部門卻均表示愛莫能助。

深圳市城管局表示,現在深圳市各區根據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措施解決流浪狗的問題,比如購買服務、外包等。同時可能由於資金以及人員編制的問題,目前沒有建立官方的收容站。 

“區一級的城管部門沒有這個權力。”深圳市福田區城管局綜合科科長劉衛東表示,雖然《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規定區主管部門設立犬隻收容場所,負責收容流浪、遺棄、丟失的犬隻,但目前全深圳市都沒有政府建的流浪狗收容站,與北京、上海、南京等地相對規范的流浪狗管理相比,差距很大。

他介紹,福田區從去年4月開始,以購買服務的方式,將該區流浪狗的安置事宜有償承包給福田區愛護動物協會,每月向該機構支付8000元的費用。“交給機構的流浪狗越來越多,現在有80隻左右,多的時候有100多隻。”他表示,考慮到機構的實際情況和困難,從去年7月開始,每月向機構增加提供價值1萬元的狗糧。

鹽田區城管局副調研員張春生介紹,對於流浪狗的問題,該區採用的方法是委托區內的一家寵物店,收容的流浪狗由寵物店保管,如7天內無人認領,流浪狗就會被無害化處理。

張春生表示,由於鹽田區沒有合適場所,以及經費投入的限制,無法開設流浪狗收容站。

養犬需納入法制軌道

目前深圳流浪狗面臨的收容困境與流浪狗的數量增加有著密切關系。劉衛東認為,深圳外來人口、流動人口較多,養狗的人生活常常不太穩定,換工作、搬家、甚至離開深圳,以前養的狗就被遺棄。

市民李先生表示,養狗人的不自律才是導致流浪狗日益增多的關鍵。“很大一部分流浪狗都是所謂的愛狗人士養時愛心泛濫,棄時卻翻臉無情。覺得可愛就養一段時間,之后因為種種原因又把它拋棄,才導致流浪狗越來越多。”

深圳市人大代表楊勤則認為,相關法規的過於寬鬆和有關部門的執法不嚴,才是導致狗患問題日益嚴重的根本原因。他表示,應提高養犬成本和加大違法養犬處罰力度。“僅僅強調公德是不夠的,很多不文明的養犬人就應該受到重罰。”

據了解,在美國,養狗人領養寵物狗的程序十分嚴格,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証明、房屋產權証明等材料,以確保狗不會第二次成為流浪動物﹔在日本,主人一旦遺棄寵物,將面臨高額罰金﹔在英國,每位養狗人都將得到一本養狗公德手冊,其中記錄著養狗人應當遵守的規定,以及違反規定要面臨的處罰。

而記者在現行的《深圳市養犬管理條例》中,並沒有發現任何關於遺棄犬隻懲罰措施,隻在犬隻的登記、免疫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即便是條例中明文規定的犬隻登記和免疫等工作,在深圳也進行得並不理想。數據顯示,目前深圳全市犬隻已超過20萬隻。據深圳市防疫部門統計,全市打過疫苗的犬大約隻有9萬隻,正式上牌的犬隻也僅有4萬余隻。

有網友認為,雖然目前國內飼養寵物成風,但在寵物文化方面還幾乎是空白。法律的不完善和管理工作的缺失,使得寵物已經演變成了全社會性的公害。

深圳市人大代表向雋曾表示,在加快修訂養犬條例的同時,還要加大文明養犬宣傳以及養犬常識的普及。“隻有全社會一起努力才能改變養犬亂象,減少養犬帶來的社會危害。”

“對流浪狗問題的處理既要體現人性化,又要堅持法治理念。”楊勤認為,犬隻的問題基礎在於不能影響正常的社會秩序,要納入到法律管理的軌道。“政府要有所作為,不能任由其對環境造成影響,更不能引發傷害事故。”

《 人民日報 》( 2013年07月09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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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楊麗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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