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曲哲涵
2013年07月09日08:1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長遠看,航意險終將退出歷史舞台
如何根除“航意險”售假、暴利的亂象呢?
郝演蘇認為,近期看,“以行業現在擁有的技術力量,實施統一編碼並不困難。”統一編碼可以防止代理機構按照保險公司真保單編號制售“影子保單”。還可以開展有獎查詢、搖獎兌換裡程或保單等活動,發動公眾力量監督,打擊假保單。此外,郝演蘇還提出,監管部門應在重新厘定費率的基礎上,對航意險的渠道附加費用比例做出限制。“同樣可以借助行業協會平台,對代理售票點自留的渠道費設上限。每售出一單,保費所得按比例劃入代理方賬戶以及保險公司賬戶,超出規定的部分,自動示警。”
“不過,這些都是權宜之計。長遠看,航意險終將退出歷史舞台。”郝演蘇認為,一方面,市場上交通意外綜合險產品層出不窮,性價比遠高於20元一份、隻保幾小時航程的航意險。“隨著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風險意識的增加,綜合意外險將逐漸普及,與航意險之間形成替代效應。未來,乘飛機前‘臨時抱佛腳’買保險的人將越來越少。”
在國外,許多航意險都隨機票贈送,成為航空公司之間競爭的籌碼。“按現在經營情況,一份保險成本不過三四元,航空公司完全有能力負擔,或把航意險作為獨立險種贈送乘客,或將其與承運人責任保險合並。即使最后‘羊毛出在羊身上’,仍會加價到機票中,但與節省的中介渠道費用相比,仍大大減輕了乘客的負擔。”郝演蘇認為,在中國,航空公司為乘客投保人身意外險的日子,並不遙遠。
如何甄別航意險真偽?(鏈接)
1.保監會規定,航意險應實現系統聯網電腦出單,禁止手工出單或脫機打印。因此沒有電腦出單的手寫保單一律為假保單。
2.代理出售航意險的機構必須有保險監管機構頒發的《經營保險代理業務許可証》,並置於營業場所顯眼處。
3.保單應當載明下列信息:保險公司名稱、保險產品名稱、投保人姓名或名稱、被保險人姓名、保險費、保險金額、保險期間、免責條款提示、銷售機構、客戶服務電話和保單查詢方式。消費者可憑此初步判斷保單的真假,如缺乏上述任何一項,消費者都可及時向監管機構、行業協會和保險公司客服中心反映。
《 人民日報 》( 2013年07月09日 10 版)
上一頁 |
相關專題 |
· 熱點·視點·觀點 |
微信“掃一掃”添加“學習微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