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7日07:09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三、把反對腐敗、建設廉潔政治放到反腐倡廉建設實踐中去落實
在世情、國情、黨情發生深刻變化的新形勢下,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指出:“反腐倡廉必須常抓不懈,拒腐防變必須警鐘長鳴。”我們要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方針,全面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在堅決懲治腐敗的同時加大教育、監督、改革、制度創新力度,進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設科學化水平,更好建設廉潔政治,做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一)加強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設
列寧曾經說過:“政治上有教養的人是不會貪污受賄的”。很多黨員干部走上違紀違法道路,都是從思想蛻化變質開始的。這就要求我們把反腐倡廉教育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好。要牢牢把握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這個興國之魂,深入開展理想信念教育、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法制教育和黨員領導干部從政道德教育,引導黨員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權力觀、事業觀,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榮辱觀,自覺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要加強廉政文化建設,將廉潔教育納入國民教育體系,使廉潔價值理念深入人心。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必須自覺遵守廉政准則,既嚴於律己,又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堅決糾正領導干部違規收受禮金、有價証券、支付憑証、商業預付卡以及在住房方面以權謀私等問題,嚴禁領導干部違反規定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關系人在經商辦企業等方面謀取利益等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的行為發生。切實規范職務行為,自覺抵制各種特權現象,決不允許搞特權。
(二)加強對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強化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是有效預防腐敗的關鍵。當前,一些權力集中部門和崗位腐敗案件易發多發,黨政“一把手”違紀違法案件比例仍然偏高,主要是由於權力還沒有得到有效制約和監督。隨著經濟社會和民主政治的發展,我國的權力結構和運行機制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黨的十八大報告明確提出,健全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嚴格規范權力行使,確保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互制約又相互協調。要合理分解和科學配置權力,劃清權力邊界,明確責任主體,形成比較完整的權力運行監控機制,深入推進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要認真落實黨內監督各項制度,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更好發揮巡視制度監督作用,完善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司法公開和各領域辦事公開制度,整合各方面監督力量,加強對領導干部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行使權力的監督,加強對權力集中部門和資金、資源密集領域的監督,推進權力運行公開化、規范化。
(三)深化體制機制改革和制度創新
深化改革和制度創新是推進反腐倡廉建設的根本舉措。一方面,要結合制定落實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規劃,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各項制度,不斷完善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備、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另一方面,要健全反腐敗法律制度,特別是要大力加強以黨章為核心的黨內法規制度建設,積極推動反腐敗國家立法。同時,要按照關於深化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的部署,深入推進行政管理體制、干部人事制度、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繼續深化財稅管理體制、投資體制、金融體制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最大限度地減少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條件。還要適應新形勢,建立健全防止利益沖突制度,加強反腐敗國際合作,不斷提高防治腐敗工作水平。
(四)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
從嚴懲治消極腐敗現象,堅決查辦違紀違法案件,是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基本要求,是保持黨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也是建設廉潔政治的基礎性工作。要堅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懲,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嚴格依紀依法查處腐敗案件。既要堅決查處大案要案,嚴肅查辦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濫用職權、貪污賄賂、腐化墮落、失職瀆職案件,以大案要案帶動整個查辦案件工作的全面開展﹔又要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嚴肅查處損害群眾經濟權益、政治權益、人身權利的案件,切實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凡是腐敗案件,不管涉及什麼人,不論權力大小、職位高低,隻要觸犯黨紀國法,都要嚴懲不貸。
(本文選自人民出版社已出版的十八大報告輔導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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