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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對《新民主主義論》的修改 (2)
方敏
2006年12月25日10:05 【字號 】【留言】【論壇】【打印】【關閉
  第二次修改:理論內容的成熟

  第二次修改可能是在1942年春進行的。此次修改的標志性成果,筆者認為是解放社1942年4月出版的單行本《新民主主義論》。

  在《解放》雜志本之后不久,解放社於1940年3月出版了單行本《新民主主義論》,這應該是《新民主主義論》的最早單行本。

  到1943年10月,解放社已經出版了共四版。眾所周知,解放社的出版物在當時最具有權威性,各地關於中共中央和包括毛澤東在內的一些重要領導人著作的出版物一般都是以解放社的版本為底本進行翻印的。因此有理由相信,從1940年3月后,毛澤東對《新民主主義論》修改后的標志性出版成果應該是解放社某一版本的《新民主主義論》。根據第四版上的說明,此前第二版的時間是1941年5月,第三版的時間是1942年4月。目前,第二版和第三版已經難以看到【筆者曾在北京包括國家圖書館、中央檔案館、北京大學圖書館、北京師范大學圖書館、北京市委黨校圖書館等主要圖書館和檔案館進行查閱,還與陝西、河北的省圖書館和檔案館聯系,均未查到這兩個版本】。通過對比發現,《解放》雜志本與解放社第一版單行本基本沒有變化,但與解放社第四版單行本相比變化較大。由此可以斷定,在1940年3月至1943年10月之前的某個時間裡,毛澤東對《新民主主義論》又一次進行過重要修改。

  同時期其他版本的《新民主主義論》可以幫助我們更進一步地考察毛澤東此次修改的時間。值得注意的是,中共晉綏分局在1943年10月出版的《毛主席三大著作》【目前能夠看到的並能確定其在這段時間出版的《新民主主義論》可能隻有三種。除該版本外的另晉察冀日報社編印的《民族民主革命與統一戰線》收錄的《新民主主義論》。兩文內容與《解放》雜志本、解放社第一版單行本沒有什麼變化。】收錄了該文。該文內容上與《解放》雜志本已經有了一些重要變化,而與解放社第四版單行本則極為接近(僅有的區別也更像是編輯錯訛或編輯性修改所造成的若干標點和字詞上的差別)。該文“編者的話”注明寫於1943年8月25日,這就說明,該書的編輯工作應該在解放社第四版《新民主主義論》出版之前就已經開始了,那麼它就應該是根據解放社第二版或第三版《新民主主義論》翻印的。由此我們可以初步推斷,毛澤東的修改至少應該是在1940年3月到1942年4月之前的某個時間。

  還有一些史實可以幫助我們進一步分析毛澤東第二次修改的時間。中共中央先后於1941年12月、1943年10月出版了《六大以來》和《兩條路線》。這兩部歷史文獻均由毛澤東親自主持編輯,裡面收錄了毛澤東過去發表過的很多重要著作。值得注意的是,《六大以來》並沒有收錄《新民主主義論》﹔《兩條路線》雖然沒有全文收錄《新民主主義論》,卻在目錄中列出了該文,實際上表明了收錄的意思。另外,在《兩條路線》出版以前,中共中央曾先后確定了22個整風基本文件,其中也沒有提到《新民主主義論》。《新民主主義論》在當時已經十分著名,與整風運動也密切相關,為什麼在《六大以來》和22個整風基本文件卻沒有提到呢?筆者分析,毛澤東當時一定已經注意到,當時的《新民主主義論》還存在一些值得進一步斟酌之處,還需要進行修改,暫時不適合收錄進去。而編輯《兩條路線》時,毛澤東的修改已經完成了,故而收錄其中。目前學術界有一項引人注目的研究結論,即毛澤東在新文化的認識上,有一個從使用民族的、民主的、科學的、大眾的新文化的“四口號”提法到使用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新文化的“三口號”提法的變化【參見劉輝:《新民主主義文化思想體系形成標志新論》,《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1年第2期﹔《毛澤東年譜》中卷,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獻出版社,1993年,第149頁】。后來,毛澤東對放棄“民主的”的“三口號”提法顯然又覺得不很恰當,於是在這次修改時,就在“大眾的”之后加上了“因而即是民主的”,以示充實“民主的”含義。這個修改也正好印証了上述推斷的合理性。

  根據以上分析,毛澤東對《新民主主義論》的第二次修改有很大的可能是在1941年夏毛澤東開始主持編輯《六大以來》之后,當然也就是在解放社第二版《新民主主義論》出版之后。同時,《兩條路線》在目錄中所列的《新民主主義論》一文的篇名后這樣注明:“另有單行本”。結合上文對晉綏分局出版的《毛主席三大著作》的分析,這個單行本應該是解放社1942年4月出版的第三版《新民主主義論》。由此可知,毛澤東第二次修改有極大的可能是在1942年春完成的,其標志性成果有極大的可能是解放社第三版的《新民主主義論》。

  由於無法看到解放社第三版的《新民主主義論》,筆者使用解放社第四版《新民主主義論》來考察毛澤東修改的具體情況。通過與《解放》雜志本的比對發現,此次修改共有313處左右,主要包括:(1)重新潤色和修改了標點符號,共有233處左右。(2)在不改變原文思想的基礎上進行了一些文字修改,力求使表達更為准確,共有75處左右。(3)有兩處令人不解的改動,將“文明先進的中國”改為“聰明先進的中國”﹔在敘述中國近代革命歷程時,將“戊戌政變”由原來列在“中法戰爭、中日戰爭”之后提至“中法戰爭、中日戰爭”之前【《解放》第98、99期,第22、24頁﹔《新民主主義論》,解放社,1943年10月,第3、7頁】。由於這兩處修改顯然都是有缺陷的,毛澤東在后來的《毛選》本中又都恢復了原《解放》雜志本的提法。以上共310處修改中同樣不排除有編輯錯訛或編輯修改性質的內容,但可以確定一般都沒有改變文章的原意。(4)另有3處修改一定程度地帶來了文章原意的變化。

  使文章原意發生一定變化的3處修改是:(1)關於無產階級在新民主主義革命中的地位,將“領導或參加領導”改為“參加領導或領導”【《解放》第98、99期,第24頁﹔《新民主主義論》,第10頁】。這一修改耐人尋味。毛澤東在文中曾分析了“五四”后四個時期階級關系的變化,除了認為1927至1936年間的資產階級轉到了“反革命營壘”而“由中國共產黨單獨地領導這個革命”【《新民主主義論》,第63頁】外,均暗示五四運動前期、大革命時期、抗日戰爭時期無產階級和資產階級共同領導了中國革命。這反映出,在毛澤東當時的認識中,在中國革命的各時期,資產階級仍斷斷續續有過一定的領導地位,無產階級則時而處於領導地位、時而處於與資產階級共同領導革命的地位。但是毛澤東又說:“誰能領導人民推翻帝國主義與封建勢力,誰就能取得人民的信仰……在今日,誰能領導人民驅逐日本帝國主義,並實施民主政治,誰就是人民的救星。中國資產階級如能盡此責任,那是誰也不能不佩服他的,而如果不能,這個責任主要的就不得不落在無產階級的肩上了。”【《新民主主義論》,第20頁】這又表明,毛澤東已經看到了這樣一個歷史趨向:資產階級正在逐漸失去對革命的領導地位,無產階級正在逐漸成為革命的領導者。由此可以看出,毛澤東當時很可能注意到,無產階級取得革命的領導地位應該是一個逐步實現的過程,因此認為使用“參加領導或領導”的提法比“領導或參加領導”更能反映這一歷史過程,更科學一些。(2)將無產階級、農民、知識分子與其他小資產階級必然要成為中華民主共和國的國家構成與政權構成的“最基本部分”改為“基本部分”【《解放》第98、99期,第27頁﹔《新民主主義論》,第21頁。】。一個“最”字之有無,並沒有改變新民主主義政治基本的階級關系和新民主主義政權的基本特點,但卻暗含著對無產階級、農民、知識分子與其他小資產階級之外的某些階級力量和政治力量給予了比原先有較高程度的認可。再結合抗戰后期共產黨人提出的聯合政府主張、政協會議期間共產黨人的和平民主誠意和對國民黨、蔣介石在新政權中的地位的認可等情況來看【參見方敏:《“五四”后三十年民主思想研究》(商務印書館,2004年)第147∼148頁。】,毛澤東認識上的這種變化應該是出現了的。(3)將“這種新民主主義文化是大眾的”改為“這種新民主主義的文化是大眾的,因而即是民主的”【《解放》第98、99期,第40頁﹔《新民主主義論》,第71頁】。前文對此已有交待,這裡不再贅述。筆者認為,毛澤東的上述3處改動是正確的,更符合歷史事實,反映了毛澤東的認識更加科學、成熟。

  綜觀毛澤東對《新民主主義論》的第二次修改,毛澤東的主要用意在於對原有若干論斷進行重新調整,對一些論述和表達盡可能加以完善,力求對新民主主義理論的論述科學化。毛澤東本人對此次修改顯然比較滿意,以后直至《毛選》本出版之前,筆者均未發現毛澤東進行過再修改。由此可見,毛澤東的第二次修改,標志著《新民主主義論》一文的定型和成熟,標志著在抗日戰爭中期以毛澤東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對新民主主義理論的闡發趨於成熟。

(《中共黨史研究》授權人民網發布,請勿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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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zzzzzz (責編:蔣榮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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