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借新界 中英兩國對前訂條約的詮釋各執一詞,最后引發第二次中英戰爭(一八五六至一八五八年)。戰爭的導火線為中國水師登上英艇“亞羅號”(這艘船船身為西式設計,配備中式索具)搜捕海盜,因而發生沖突。結果兩國於一八五八年簽訂《天津條約》,英國可派遣外交代表到中國,戰事暫時結束。第一任使節為香港首任布政司布魯司爵士,他奉命前往北京呈遞國書,但途經大沽突遭炮轟,戰火遂於一八五九年再起,到一八六零年始告平息。
從本港早期照片所見,參與第二次遠征的英軍曾在九龍結營。英軍發現當地環境適宜,擬保留九龍半島駐防,經英國駐廣州領事白加士爵士與兩廣總督交涉后,獲得九龍半島南端(北至界限街)連同昂船洲的租借權。一八六零年,戰爭結束,訂立《北京條約》,九龍半島正式割讓予英國。
一八九五年中日戰爭結束后,德、法、俄三國曾為中國說項,歐洲各國和日本之后相繼向中國要求租借土地。其后,局勢緊張,英國認為如要防衛香港,則須取得鄰近土地的控制權。
根據一八九八年六月九日在北京簽訂的條約,中國同意把九龍界限街以北直至深圳河的地域,以及235個島嶼,租借給英國,為期99年。英國此舉僅在針對法俄兩國,而非對付中國。中國軍艦仍有權使用九龍城的碼頭,中國仍然保留該處的行政權,“惟不得與保衛香港之武備有所妨礙”。一八九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英女皇會同樞密院議決撤銷這項條款,由英國單方面接管九龍城。在此之前,英國人已於一八九九年四月接管新界。接管初期,尚有零星反抗,但后來終告停止。新界遂成為香港的一部分,但與市區分開管理。
初期發展 香港開埠初期,發展並不順利,不良分子麇集,罪行猖獗,熱病和台風威脅居民的生命財產,不過仍然有很多華人移居這個由外人統治的小島。一八五一年,香港有人口32983人(華人有31463人,佔總人口的95%)﹔一九三一年,人口增至878947人(華人有859425人,佔總人口的97.8%)。
香港的華人隻求不受干擾,故在港英政府的開明統治下,均能安居樂業。香港漸漸成為中國移民的聚居地,以及與海外華僑通商的中心。使用本港港口的遠洋船,在一八六零年有2889艘,一九三九年增至23881艘。香港主要與中國通商,故不得不順應中國習慣,於一八六二年採用銀元制。中國於一九三五年放棄銀元本位,香港也隨之改變幣制。
香港政制採取英國海外屬土常用的模式,總督由英廷任命,行政立法兩局議員由政府委任,大多數為官守議員。立法局第一批非官守議員在一八五零年委出,至一八八零年才有華人議員(新加坡出生的律師伍才(又名伍廷芳))。一八九六年行政局開始有非官守議員,而首位華人議員(周壽臣爵士)則於一九二六年委出。長期以來,香港總商會和非官守太平紳士這兩個選舉團體,均有權各自提名一人為立法局議員,但這項安排已於一九七二年終止。
在港居留的英國人曾數度力促成立自治政府,但英廷一直不予首肯,稱香港華人佔多數,難以由少數歐籍人士統治。一八八三年政府成立衛生局,並由一八八七年開始以選舉方式選出部分成員。衛生局其后於一九三六年改組為市政局。
最初香港政府有意從內地借調官員管理華人,但這種並行的政制從未認真施行。由於罪案日多,這個制度終於在一八六五年廢除,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取代。是年英廷大幅修訂香港總督的訓令,規定“任何法例若對亞非裔人士有所禁制,而歐籍人士則不受其限者”,總督均不得批准施行。政府採取自由放任政策,把香港發展為開放營商貿易之地,一切秉公辦理。
香港開埠以后,公用事業相繼開辦,計有一八六一年成立的香港中華煤氣公司、一八八五年的山頂纜車公司、一八八九年的香港電燈公司、一九零三年的中華電力公司、一九零四年的電車公司等。至於九廣鐵路,則在一九一零年建成。自一八五一年起,香港陸續進行填海工程,較重要的是一九零四年完成的中環填海工程,以及在一九二一至二九年間進行的灣仔填海工程。現在的遮打道、干諾道和德輔道都是在中環填海之后辟建而成的。
一八四七年,香港政府推行公立學校教育制度,補助中文學校的經費。一八七三年,主要由教會營辦的學校也納入政府補助計劃內。中國醫學院在一八八七年成立,當時有兩名學生,其中一人是孫中山先生。該學院在一九一一年擴展成為香港大學,開設文學院、工學院和醫學院。
自一九一一年辛亥革命推翻滿清政府后,中國長期動蕩不安,很多華人來港避亂。中國雖曾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但未能藉《凡爾賽和平條約》收回德國在山東的租借地,加以戰后國民黨推行急進政策,民族主義和排外情緒高漲,動蕩局面一直持續。
中國當局力爭廢除外國憑借條約取得的一切特權,並因此而抵制外國貨。不安的局勢延及香港,一九二二年發生海員罷工事件,一九二五至二六年間在廣州發生的事件更演變為省港大罷工。風潮雖然逐漸平息,但香港居民的生活已大受打擊。當時,英國在中國境內擁有的外資利益最多,因而成為排外運動的主要目標,但反日情緒不久便取而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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