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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匠心

2017年10月24日09:30    来源:法制日报

原标题:检察匠心

下班,回家,打开电视,死死盯着,等来那张熟悉的脸——陈满。

2016年2月1日,陈满,从死缓,到无罪。

那一刻,杜亚起内心所有的东西都迸发出来。“那是个纯粹的、个人化的东西。”他自我描述。

杜亚起,十九大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申诉案件查办二处处长。

他办案子,有个原则:整个办案过程,不掺杂任何情绪。

面对当事人,是谴责?同情?肯定?否定?

在杜亚起脸上,什么都读不出。案件最终没定论,要抛开任何一个事先的、主观的预测和判断。

“那个时候,你的感情,是要整个都埋在心里的。”杜亚起说,“只有案子结果出来了,都公布了,无论是我在法庭上,听着审判长宣告无罪,还是电视机前看着电视画面,这个时刻,才是属于我自己的。”

杜亚起曾参与聂树斌案件办理。

聂案的案发现场是一块玉米地。多年过去,已被南水北调水渠替代。

尽管“可能白跑一趟”,杜亚起仍坚持到现场去。“虽然我们看见的只是引水渠,可是再往边上走,有被害人曾经工作的工厂。绕过引水渠,在斜对方,就是当时被害人住的地方。”

被害人从厂子里出来,骑着自行车,穿过玉米地……人物、时间、位置、距离,清晰印刻在杜亚起脑子里。

在杜亚起办理的陈满案中,有一个关键点,就是作案时间。案卷中提到,案发现场隔壁有一对夫妇证实,在案发当晚7点钟,听到案发现场109号房间,传出呻吟声。

如果邻居说的是真话,说明在晚上7点,犯罪嫌疑人已经进入犯罪现场,并开始犯罪。杜亚起判断,只有距离非常近,才能听到呻吟声。

到了这对夫妇家,发现他们家和109号房窗对着窗,距离不足两米,完全可以听到声音。

“这些仅通过看案卷是体会不到的。”杜亚起坚持,无论多远、多偏僻,都要到现场去。哪一步没到位,就容易出问题。

杜亚起办案子时,晚上躺在床上,脑袋里会不自觉地“放电影”——案发地点、证人、与证人的对话……各种情况,一幕幕。

申诉案件,多数裁判是没问题的,只有极个别的属于裁判确有错误,需要再审予以纠正。

“看大量的案卷,前面10个没问题、20个也没问题,人是很容易放松的。”杜亚起说,而放松的那一刻,细节容易被忽略,这个案子存在的问题,也就难以被发现了。

做申诉工作,尤其要耐得住寂寞。做刑事申诉24年,杜亚起每次办案,都要求自己“当成第一个去办”。要保证每一个存在错误的案件能够被发现,就要百分百投入。

1993年,杜亚起进入最高检申诉厅,在他看来,这个部门是“司法最后一道关口中的最后一道关口”,责任太大了。

人,总是该有所敬畏的。对此,他有两重定义:对人的生命和自由的敬畏,要求他必须严格标准,细之又细,去办好案子;对法律的敬畏,要求他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去进行相关工作,无论是实体的,还是程序的。

“从事法律工作,心中必须有对法治的信仰。不能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就去用法律,而在其他时候,就把法律抛一边。”他停顿了一下,又说,“在任何时候,法律都应该放在心里。”

(记者 王斗斗)

(责编:沈王一、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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