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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玉:在企业设立党组织符合中国法律 顺应企业员工愿望

2017年10月19日12:10    来源: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10月19日电   今天上午10点,“加强党建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 记者招待会在北京梅地亚中心召开。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齐玉介绍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在回答中国的一些企业,包括一些合资或者外资独资的企业都被要求成立党组织这个问题时,齐玉说,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在社会基层单位,包括企业建立党的组织,这是很顺理成章的,也是我们长期一贯的做法。

他说,在企业中设立党组织,第一,它符合中国的法律和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规定,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并且明确规定,公司应当为党的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我们中国共产党的章程也明确规定,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企业、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都应当成立党的组织。所以,在中国的企业成立党的基层组织,这是一贯的做法,也是符合规定的。

第二,在企业成立党组织,也顺应了企业职工的愿望。目前我国各类企业有职工1.4亿多人,这是我国工人阶级队伍的主体,企业党组织注意维护企业各方合法利益,反映职工群众的合理诉求,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所以广大职工认为,企业有了党组织,他们就有了“主心骨”。

第三,在企业成立党组织也有利于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企业中的党组织,主要任务是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职工,维护各方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企业中数量众多的党员都是职工中的先进分子,他们多数是企业的生产经营业务骨干,都能吃苦,勇于奉献,勇于攻坚克难,在本职岗位上,在完成各项任务中都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是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齐玉同志简介

齐玉,男,汉族,1961年生,在职研究生学历。198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就读于西北政法学院哲学专业,中央党校培训部三年制研究生班毕业。齐玉同志长期在组织部门工作,曾任中央组织部党建研究所所长,青海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吉林省委常委、组织部长。他熟悉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对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以及人才工作都很有研究。现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国共产党十九大代表。

(责编:姚茜、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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