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负责人介绍民生工作 符合条件农民工可在城市落户--十八大专题报道--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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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委负责人介绍民生工作 符合条件农民工可在城市落户

2012年11月13日08:56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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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1月12日电 (记者叶晓楠、潘笑天)十八大新闻中心今天举办第四场记者招待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党组书记姜伟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朱之鑫,环境保护部部长、党组书记周生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杨志明在会上介绍了中国民生领域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全国登记失业人数有所增加

在回答当前经济增速趋缓是否会对就业产生影响这一问题时,杨志明说,今年前三季度,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024万人,9月底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从监测情况看,近期没有出现企业普遍性有规模裁员和农民工大规模集中返乡现象,但经济增速趋缓对就业的影响开始显现。城镇新增就业增幅自4月以来有所下降,企业招聘岗位有所减少,全国登记失业人数有所增加。下一步,相关部门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第一,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包括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同时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新的就业机会;第二,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包括引导更多大学毕业生到急需的中西部地区、中小企业就业创业;第三,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第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尤其是将上亿农民工由普通工培养为技工。 

在回答关于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问题时,杨志明形象地说,维护权益主要是努力做到“十有”:进城有工作、劳动有合同、上岗有培训、干活有报酬、参保有办法、住宿有改善、维权有渠道、生活有文化、子女有教育和发展有目标。通过提升、创新、发展,实现大部分农民工由普工转变为技工,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在城市就地落户,部分转为新市民。国务院已经在这方面作了部署,将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工进城落户。比如农民工在县城所在地半年以上稳定就业的就可以申请落户;在中小城市稳定就业3年以上的,并符合其他条件,也可以申请落户;在大城市落户要符合特定的条件。

医改进入攻坚关键期

朱之鑫表示,2009年4月,中国政府启动了新一轮的医改,我们建成了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医疗保障网,使中国13亿多人病有所医的问题有了基本保障。同时,还建立了一个崭新的基层服务平台,让人民群众得到很大实惠。

他说,当前医改已经进入了一个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深化医改,今年初,国务院发布了“十二五”医改规划。下一步医改要重点推动三方面的改革: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要以县级医院为重点,提升服务能力和实施管理运行方面的综合改革,力争使90%的群众看病能够在县域内得到解决。另外,城市大医院的改革正在进行试点。总的想法是,要破除以药补医这个关键的矛盾点,并全面推行便民措施,降低群众看病费用,方便群众看病就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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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实习)、朱书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