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三看点:政治报告、修改党章、领导层换届--十八大专题报道--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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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三看点:政治报告、修改党章、领导层换届

2012年11月07日09:12    来源:中国侨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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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修改:与时俱进 调整纲领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从二大制定的第一部正式章程算起,到十七大,中国共产党先后十几次修改党章。现行党章是1982年十二大通过的,从十三大到十七大都通过了党章的修正案。

对党章进行修改,把重大方针政策、理论创新成果和重要经验写入党章,是为了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最近几次党章修改,均及时体现了执政党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如,“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作为指导思想写进了党章;“十六大”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为党要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十七大”党章特别强调科学发展观,提出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强调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同时,“十七大”党章还规定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把改革开放以来形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多方面任务作为总体布局固定下来。另外,关于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许多内容也做了充实。

十八大召开在即,此次的党章修正案已经十七届七中全会讨论通过,并决定提请十八大审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10月22日召开的会议提出,“要把党的十八大报告确立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战略思想写入党章,使党章充分体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充分体现党的十七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充分体现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新鲜经验,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

此次党章修改,将有哪些内容写入,也是外界聚焦的一个重点。

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将产生

自2011年起到2012年上半年,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党委自下而上集中进行换届,而十八大则将实现中央层面的换届:大会将选举产生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章规定,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是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中央委员会执行全国代表大会的决议,领导党的全部工作,对外代表中国共产党。而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中央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根据党章规定,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必须从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按近几次党代会的惯例,一般在党代会闭幕后翌日,新一届中央委员会即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即“一中全会”),选举产生一届中央领导机构。值得关注的是,十三大开创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与中外记者见面的先河,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料将会在十八届一中全会上集体亮相。

十六大顺利实现了党和国家高层领导的新老交替和平稳过渡,积累了成功经验;十七大又一次利完成党的领导机构新老交替,把党和国家高层领导新老交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又往前推进了重要一步,此次十八大换届,亦是举世瞩目。(中新网北京11月7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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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实习)、张湘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