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文化產業增加值達13479億元--十八大專題報道--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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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文化產業增加值達13479億元

佔GDP比重達2.85% 比2010年增加2427億元

2012年11月14日05:2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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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4—2008年的測算范圍包括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戶,從2009年以后隻測算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

人民網北京11月14日電 (記者張賀)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要推動文化產業快速發展,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文化產業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這描繪了文化產業新的發展藍圖。

黨的十六大以來,隨著文化體制改革的深入推進,合格文化市場主體數量不斷增多,社會各方面投入文化產業的熱情高漲,各項扶持政策不斷出台,我國文化產業正進入發展的黃金期,文化產業增加值逐年提升。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2011年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達13479億元,佔GDP比重達2.85%﹔文化產業法人單位增加值佔GDP比重從2004年的1.94%增至2011年的2.85%,年平均增長23.35%。

今年7月份,國家統計局印發《文化及相關產業分類(2012)》,增加了文化創意和設計、文化信息傳輸等新興產業門類,2012年文化產業總量及佔GDP比重還將進一步提升。相關部門表示,從產業特點、發展基礎、市場需求等各方面來看,文化產業都展現出巨大發展潛力和廣闊發展前景,2020年成為國民經濟支柱性產業的目標完全能夠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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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高巍、權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