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中共十六大以來的中央委員、候補委員差額選舉
中共十八大各代表團連續兩天舉行全體會議,先后對中央委員和候補中央委員進行了預選。按照大會選舉辦法的規定,預選採用差額選舉辦法,差額比例均多於8%。
在預選中實行差額選舉的做法是在1987年召開的中共十三大上首次確定的,並載入《中國共產黨章程》。差額選舉使黨員對黨的領導機構有了更大的選擇余地,也使黨內民主得到擴大。
所謂差額選舉,就是在選舉中實行候選人數多於應選名額的選舉。根據黨章,可以直接採用候選人數多於應選人數的差額選舉辦法進行正式選舉。也可以先採用差額選舉辦法進行預選,產生候選人名單,然后進行正式選舉。
中共十六大上,中央委員預選候選人208名,實選198名,差額比例為5.1%﹔候補中央委員預選候選人167名,實選158名,差額比例為5.7%。
中共十七大上,提名中央委員會人選221名,實選204名,差額比例8.3%﹔提名候補中央委員183名,實選167名,差額比例為9.6%。(新華網北京11月13日電 記者章利新收集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