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鄭州鞏義市民向記者投訴稱,鞏義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存在多位政府官員違反《公務員法》兼職企業高管,深度參與市場經營,大量國有土地被違規劃撥注入,借機進入市場大肆撈取錢財等現象。(據4月17日大河網)
對於政府官員在企業兼職,國家早就有過明文規定不得兼職,2004年,中紀委、中組部聯合發文《關於對黨政領導干部在企業兼職進行清理整頓的通知》﹔而《公務員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當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
其實對於機關干部在企業兼職,曾經有媒體在報道時稱為“紅頂商人”。也正是這樣“紅頂商人”不利於政府官員開展工作,且容易產生負面影響以及給灰色收入提供便利,所以才有不准機關工作人員在企業兼職。即便有關機關批准,我國《公務員法》也是明令禁止的。
顯然,河南鄭州鞏義市政府部分關員仍在企業兼職,違反了相關規定。那麼為什麼會出現這種情況呢?
還是那句老話,監管不到位,國家的法令法規落實不到位。如果只是為了指導和幫助企業建設與發展,下派干部到企業蹲點或者挂職鍛煉,那麼應該是分期分批進行,而不是挂職沒完沒了。據了解,鞏義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公司不僅存在多名官員兼職企業高管現象,而且,還存在當地政府無償劃撥土地注入該公司等違規行為。像這樣怎麼不令人生疑和質疑?
如果確實存在官員兼職企業高管,並從企業支取收入,那麼就應該一查到底,徹底摘取官員頭上的“紅頂商人”帽子,讓官員集中精力抓好自己本職工作,為黨和政府的事業盡心盡力盡責。不能因為官員在企業兼職,而損害政府官員在群眾中所應有的形象。更不能因在企業兼職,而損害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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