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報南網問政平台、天涯網等多個網絡上,一個小小的社區干部居然被曝擁有私人物業超過80棟、豪車超過20部、資產超過20億元,通過網絡發酵,引發不少當地居民熱議,就連轄區的街道、區政府輿情部門也迅速監控收到該條信息。(2012年11月27日《南方日報》網曝深圳一社區干部有80多套房20部豪車)
的確如此,一個社區干部居然有這多的房產且有一輛豪車,難免不讓人“生疑”。但是從主人與採訪的記者談話中得知,他有房產、有車,都是在社區任職之前,開公司做生意賺了很多錢,大部分房子都是在八九十年代所建。對於網曝的80多套房產他表示不實,而帖子中具體點名的8處房產,他表示有兩處不實。但既便如此,另6套房產動輒是5層廠房和10層的樓房。盡管網曝與當事人說的有差別,但是這名社區干部所擁有的房產還是讓人有些“猜疑”。
對此,深圳龍崗街道辦成立由街道監察室和集體資產管理辦工作人員組成的聯合調查小組,對網友反映的,深圳南聯社區村干部周偉思坐擁20億資產的問題展開調查,在調查核實后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相信,這名社區干部所擁有的房產會真相大白。當從網曝這名社區干部所擁有的房產,又讓人想到被人們關注和熱議的官員財產公示一事。人們期待官員早日將財產公布,目的就是讓官員接受社會的監督,預防和遏制貪污腐敗,為保証官員廉潔自律創造良好的環境。而網曝社區干部擁有的房產,難免不讓人想到,對於普通群眾所擁有的房產,是不是也有要進行普查、公示。國家有關部門不是明確規定在商品房買賣當中,一人不可以有重復購買商品房的限制嗎(誠然,公布房產要與保護個人隱私權區分開來即合法收入)?
如果這名社區干部所擁有的房產是他憑個人勞動所得,是受法律保護的,那麼任何人也無權干涉,網曝光繼續也將無濟於事﹔如果網曝這名社區干部存在的房產不能說明來源,且有不合法之舉,那麼就應當依法處置。是真是假,拿出來“晒一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