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个别地方相继发生暴力征地事件。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杜绝暴力征地行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5月15日《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是人民和国家的命脉。虽然从资源总量来说,我国称得上“土大物博”,但由于人口众多,我国人均耕地面积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1/3,并有不断减少之势。所以,增强保护耕地的意识,健全土地管理制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迫在眉睫。
当前各地正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大力推动城镇化建设。毫无疑问,让农民落户城镇是好事,但不能借这个机会低价甚至白拿农民的土地。因为依靠农业、农村、农民的积累搞城镇化的阶段已经过去了,现阶段应该坚持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方针,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否则就谈不上“城乡统筹”。
然而,近些年来,各地因城市建设或城镇化的需要,暴力征地拆迁事件频发,甚至出现伤亡案件。同时,一些地方政府的暴力征地拆迁也激化了干群关系,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甚至危及社会稳定和谐。在此关键时刻,国土部下发此《紧急通知》,不仅是非常及时的,也是完全必要的;不仅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也是国土部作为职能部门应尽的职责。但让笔者担忧的是:仅靠国土部的一张《紧急通知》就能杜绝暴力征地拆迁吗?
笔者有这样的担忧并非空穴来风。因为近几年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相关规定已有不少了,但真正不折不扣落实下去、见到成效的却不多。比如,早在两年前的2011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出通知,决定立即在全国开展征地拆迁制度规定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强化监管,严肃问责,坚决制止违法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随后即2011年5月16日,国土资源部也曾下发防止强征强拆、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特别是2011年,国务院590号令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标志着拆迁时代的终了,也标志着征收时代的开始。然而,从“近期个别地方暴力征地事件又有所抬头”的新闻中看出,效果却不尽如人意。
造成暴力征地拆迁频发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如现行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拆迁群众缺少及时有效的利益诉求渠道;个别开发商有恃无恐,为完成拆迁而不惜对所谓的“钉子户”停水、断电,甚至威胁、恐吓,强行拆除居民房屋。但主要原因是相关赔付不合理,国家规定的款项出现私吞现象,或者开发商不能给予合理的条件,尤其是少数地方政府为了“土地财政”,对暴力征地拆迁总是睁一眼闭一眼的歪风更是助长这种不良风气。
常言说得好:解铃还须系铃人。严防发生暴力征地拆迁事件,关键在于地方政府一方面要约束自己的行为,另一方面需要摒弃“土地财政”观念。因为暴力征地行为大多是由地方政府部门主导的,且涉及问题非常之多之复杂。所以,单纯依靠国土部一个部门杜绝暴力征地显然是孤掌难鸣,一纸文件通知更是难以奏效。特别是在现行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防止和查处暴力征地,更需要纪检、检察、公安、法院、住房建设部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等形成合力,共同“给力”,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杜绝并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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