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华
2016年12月19日15:15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近日,《法制日报》记者接到群众反映,称郑州市二七区黄岗寺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主任荆秋生于今年10月27日中午借其外孙满月之际,大操大办、肆意敛财。记者接举报后随即到其所属管辖单位郑州市二七区嵩山路街道办事处了解情况。(12月18日 法制网)
据记者现场发现,村主任“热情”迎客,村干部现场唱名报金额、七八十桌的酒席规模,几十万元的礼金,广邀亲属之外的村民……如此大的声势,只是为外孙满月办酒?难道这不是一种“靠山吃山”?
其实,类似的事件早已上演过。2014年5月20日,徐家楼街道大白峪社区居委会主任唐继和为儿子举行婚礼,500多人来捧场,收受礼金334700元;2015年1月18日,万州区地宝乡地宝村党支部委员谭杨兴违规大办贺房宴70桌,收受礼金8.7万元,就连该村的三家低保户也送来了“红包”。
“有庙不愁无香火”。村主任、党支部委员等,虽算不上“一盘菜”,但他们占据着基层权力、把持着办事通道。扶贫资源的分配、低保的申请、修房造屋、户口迁移等,无不要经过这些“村干部”之手。当送请帖、发短信邀请时,善良而老实的群众谁会不去?又怎敢不去?
“治党纪为首,治国法为先”。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利用职权,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然而,从唐继和、谭杨兴、荆秋生等仍不收敛、不收手的事实来看,监管的松弛、敛财的冲动,让看似严厉的制度终究成了摆设。
“郡县治,天下安;基层治,百姓安”,对以操办敛财者,党和政府决不能姑息。一是坚持“零容忍”不动摇,不断提升问责力度,让制度发威见效、落地生根;二是落实奖励举报,层层传递压力,强化基层治理,使违规操办者成“众矢之的”;三是抓实教育引导,强化过程监管,坚决避免“走过场”、“一阵风”。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无论官大官小,都概莫能外。基层干部要勤除作风之弊,守住“底线”、不踏“红线”,自觉接受党纪国法的约束,切莫在利益诱惑下丢了原则、失了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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