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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干部掏钱“修门面”,不合精准扶贫本义

士心

2016年09月23日08:57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9月22日媒体报道,贵州某县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县所有干部、教师、医生、事业单位职工,每人须缴纳900元,为贫困户修“联户路”和院坝硬化。按通知要求,联户路在距离已规划通组公路1.5公里以内,凡是泥巴或砂石路的,一律变成混凝土路。院坝则必须硬化方整,“确保横竖一条线”。“所有贫困户院坝及联户路硬化工程在2016年11月30日前全面完工”。

农村路面和院坝硬化,对改善农民居住环境,美化村容村貌有很大好处。但如果与扶贫工作挂钩,全县“普惠化”、运动式地大修大建,还让全县干部职工买单,听上去就有些怪异。

目前,扶贫工作已进入攻坚克难的重要阶段。“灌水式”“输血式”的传统扶贫模式,已然不适应新的形势需要。必须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确保如期脱贫、杜绝返贫。这就是指导今日扶贫工作的“精准扶贫”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视察时,对科学谋划好“十三五”时期扶贫开发工作,还特别强调,扶贫开发“贵在精准,重在精准,成败之举在于精准”。

然而让全县所有干部职工掏钱,给全县所有贫困户硬化路面和院坝,却与精准扶贫理念有很大偏差。路面硬化、院坝平整,固然是受贫困群众欢迎的好事,但这与脱贫有多大关系?确实有句话叫“要想富、先修路”,那是指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的地区,通过修路与经济发达地区联结起来,融入经济循环,拉动贫困地区经济增长。但一定要把离通组公路才1.5公里的土路或砂石路硬化了,究竟有什么脱贫致富的意义?对许多种植养殖缺少资金、孩子上不起学、父母看不起病,甚至时常吃不饱饭的贫困群众来说,无疑有比路面硬化、院坝平整更急切的生产和生活需求。如果能筹集到资金,应该根据每个贫困户的不同家庭状况、不同资金需求,扶持其发展生产,培养“造血”功能,帮助他们走上脱贫致富之路,这才是精准扶贫的正解。

要筹集扶贫脱贫资金,也不能不分青红皂白地让每名公职人员平均出钱,搞公权力强行摊派。脱贫攻坚,每名干部尤其是党员干部,都不应置身事外。但那应是他们基于岗位职责来尽相关义务,或者在自觉自愿的情况下,对贫困群众给予一定经济上的帮助。对后一做法,党委、政府可以提倡、宣传、鼓动,但不应发文件、下通知、设时限,简单粗暴地让他们按数掏钱,加重干部尤其是普通职工的经济负担。从扶贫要减少“输血”、强化“造血”的角度来讲,这种做法虽然一时间会赢得一部分贫困群众的称许,但却有可能加深人们认为“干部职工都是有钱人”的错误印象,甚至使当地一些人产生依赖心理。

说到底,让干部职工出钱修路平院坝,这还是形式主义在作祟。干部职工也是社会公民,有自主支配自身合法财产的权利,岂能予取予求?让干部职工出钱,统一标准、统一要求去修路平院坝,还要“确保横竖一条线”,除了看上去美观,让领导有面子,让上级领导感觉扶贫攻坚“效果明显”,对贫困群众究竟能带来多少好处,对脱贫攻坚究竟能带来什么真实成果,都值得怀疑。

脱贫攻坚是各级党委、政府理应肩负的民生重任,必须认真谋划,踏实甄别,因人施策,精准扶助,有钱花在刀刃上,不能搞“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可以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扶贫工作,有办法的出谋划策,有力量的实业带动,有财力的自愿出资,扎扎实实地帮助贫困群众寻找致富门路,提升“造血”功能,在脱贫致富的基础上,硬化路面,平整院坝,锦上添花,群众才能真正感受到脱贫攻坚带来的成果,分享全面小康的美丽与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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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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