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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官巨贪频现,基层“拍蝇”还有多远?

赵超

2015年02月02日08:5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月2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了陕西省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报告,其中提到,西安受党纪处分的1297人中,近90%为处级以下干部。记者在该网站近日发布的每周通报中发现,1月19日到25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106件违法违纪案件中,五分之一以上是涉及基层腐败。

街镇干部、村干部、部门单位科员等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群体,作为权力金字塔最底层但又占据了整个公务员阶层近90%的一个群体。不可否认,他们是国家政策、方针、路线的执行者,是社会秩序的管理者,也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向前发展的中坚力量。但是,这个群体的腐败问题也是一个亟需解决的“老大难”问题。

从数据和范围上看,近年来,来自社会基层的腐败案例呈现多发之势。尤其是在利益集中领域,例如土地征用、房屋拆迁、惠民资金发放等方面,一些基层官员和干部雁过拔毛、过路收钱,把手中或大或小的权力用来“寻租”,形成分布“广”、涉及人数“多”、情况复杂的“蚁穴式”腐败。如2013年深圳葵涌办事处坝光社区整体搬迁窝案涉案金额就高达1.64亿元,涉案人员100多人,其中绝大部分是办事处和社区干部。无怪乎,有网友建言中纪委“大老虎太远,眼前苍蝇每天扑面”。

这些“苍蝇”为什么可以如此肆无忌惮,骑在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原因主要有三:一是在客观现实上,这些基层干部构成复杂,年龄结构整体偏大,文化程度普遍较低,党纪法规意识薄弱,完全没有意识到贪赃枉法的严重性,偏偏却“官本位”思想严重,利用一点小权力就投机取巧,无法无天,还自我标榜“权力不用,过期作废”。二是在监督管理上,上级单位对征地补偿、种粮直补、低保、社保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款项的发放、使用缺少必要的监管,事中、事后的监督和跟踪不到位。在一些地方,政府甚至成了“甩手掌柜”,有时仅凭下级一枚公章,就办理了拨付手续,且很多单据都是“白条”,这就为不法官员犯罪提供了便利。三是在具体处理上,一些地方党政“一把手”担心对涉腐分子处罚过重会影响党员干部队伍内部团结,会影响地方形象,会影响自己在上级领导心目中的印象,往往选择“捂盖子”,内部从轻处理,这在无形中更加助长了“苍蝇”们的嚣张气焰。而上级纪检机构对此也缺乏足够的重视,认为涉案金额小、涉案人员级别低,只要下级处理了便不再介入,更别提追究相关主体责任和领导责任了,如此一来,自然难以形成震慑作用。

其实,相对于省部级以上的“老虎”和县处级以上的“狐狸”,科级及以下干部这些“苍蝇”的危害在老百姓眼中更是犹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他们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无论是司法腐败、执法腐败,还是各种依靠公权力以权谋私,或者是比较普遍的小贪腐、不廉洁、铺张浪费的问题,虽然数额可能不大,但是涉及面却非常广,影响极其恶劣。换句话说,就是这些“苍蝇”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俗话说,千里之堤毁于蚁穴,这些“苍蝇”就是长在我们党和国家健康躯体上的毒瘤,是危害社会“千里之堤”的蚂蚁,是啃噬党和人民利益的蛀虫。可以说,在“打虎”的同时,“拍蝇”也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而关键还是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两个责任”,充分发挥各级纪检机构的监督作用,加强对基层官员和干部权力行使的监督,强化执纪问责,对腐败分子保持“零容忍”的态度,形成“拍蝇”的高压态势。同时,从制度建设入手,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依法治国,提高基层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从而达到遏制甚至杜绝“蚁穴式”腐败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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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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