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12月26日,安徽省临泉县农村信用社正式挂牌为农村商业银行。10月,该县县政府发布通告,称为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顺利改制为商业银行,在全县开展不良贷款清收。当地成立了不良贷款清收工作领导小组,县长挂帅,纪检、组织、公检法等有关负责人参与。县政府向各乡镇村庄下达催贷任务,完不成任务将被停职免职,学校老师也被发动起来追贷。拒不还贷的欠贷人将被停发养老金、低保,甚至被拘留。县长说要让欠贷人成为“过街老鼠”。(12月29日《新京报》)
追贷,政府权力之手莫“乱摸”
不良贷款如何清收,较为棘手。截至今年9月,临泉县农村信用联社不良贷款余额为11.04亿元,这对家底不厚的农村信用社是个不小的数目。政府能够认识到问题,并想办法帮助解决,这本身是好事。
当欠贷"老赖"的身份已得到法律的确认,政府协助司法部门给予“老赖”一些权利限制,比如限制其进行高消费、协助查扣其财产等,权力之手依法办事,不仅无可厚非,而且是职责所在。然而,像临泉县政府这样,不经法律途径,直接以行政手段去追缴贷款,下指标、分任务,则显然逾越了权力边界,无论对于欠贷者,还是被动员去追贷的职工,都可能构成行政暴力。
对于欠贷者而言,权力介入债务纠纷无异于当打手、拉偏架。欠贷者与信用社的贷款,本质上属于民事债务纠纷,权力若想介入,只能中立,不能站在一方对另一方施压,尤其不应动用行政资源,以取消低保资格、停发养老金、吊销营业执照、随意“拘留”等相威胁。如此作为,不仅混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而且模糊了行政与司法的概念,是权力之手伸入市场和司法领域的表现。
被动员去追贷的职工,其正当利益也同样受到了侵害。对催收贷款不力的村干部一律免职;对未能偿清贷款的公务员,则采取“停薪、停职、停岗”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等措施。连老师也接到了催贷任务。如此“株连式”追贷,其实是绑架了人们权利,是一种软暴力。
从此事中可以看出,权力若对自己的身份缺乏自知,对保持权力边界又缺乏自制意识和能力,轻易就让公权力越位,动用行政资源、介入市场纠葛,则可能变成工具,甚至成为企业的"追债公司"。如此不仅损害市场秩序,也破坏法治环境,具有多重危害。罗志华
抓“过街老鼠”县长别当“违法的猫”
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对农村信用联社改制进行支持是应该的。但是,政府更应该知道什么是可为的,什么是不可为的。比如,可以在场地、政策、环境等等方面进行支持。而县长挂帅催贷,无疑是穿错了行头唱错了戏。
首先,穿错了“职能行头”。对于政府来说,需要做的事情是发展经济,是造福民生。县长的职能则是分管涉及政府的一切工作。而信用社属于派出机构,并不隶属于地方,信用社和地方政府之间没有多大联系,应该是井水不犯河水才对。县长挂帅帮助信用社催缴贷款,是忘记了自己是谁,穿错了“职能行头”,干的越多,越是触碰了社会秩序的底线。
其次,穿错了“权力行头”。每个单位都有自己的权力,每个官员也都有对应的权力。为了不让官员的手乱摸,我们正在减少行政权力,同时被减少的还有官员手中的权力,并且为了让依法行政成为官员心中的敬畏,还不断在网上晒出对应的权力。县长当然不可能有“催贷权力”,对于县长来说,更应该知道自己权力的范围,而不是成为什么事情都能管的土皇帝。
三是,穿错了“法律行头”。无疑,在这位县长的眼里,他自己就是法律,当他成为“大帅”的时候,也就有了纪检、组织、公检法等有关负责人的全体参与。县长挂帅,公检法几家参与。而当县长可以指挥公检法的时候,还能有司法独立吗?
四是,穿错了“正义行头”。按说,欠账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这些欠贷不还的事件中,未必都是信用社占据法理的。对于这些纠结自有法律来解决。前几天,有报道说某地农民从未办理信用社的贷款,结果却被列入不良贷款黑名单,事后调查才知是别人冒用了他的身份办理的贷款。不知道县长在挂帅清理欠贷的时候,会不会遇到类似情况?
穿错了行头,就会唱错了戏。县长、纪检、公检法等,各有各的事情,该干啥干啥。信用社需要清理欠贷,这是市场的事情,是法律的事情,政府就别拿着自己的手在法治社会乱摸了。
再说了,欠贷不还者可以成为“过街老鼠”,但县长却不该成为抓那些老鼠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