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向阳
近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市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活动)若干规定》,提出了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经费的“五严格”等要求,还对精简会议议程也作了详尽规定:市领导讲话不超过50分钟,主持词和其他会议文稿不出现“尊敬的某某”称谓。
规定“领导讲话”时间,难道只是个时间长短问题?非也。说到底是对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转变作风之要求。一些领导干部的讲话内容,之所以不能吸引人,根本原因是他说不出或者不愿意讲“实话和真话”。他们为什么会这样?原因不外乎有三。一是不调查不研究不思考。一些领导干部对于本地区本单位的一些重大事项和重要工作,缺少深入实际,联系群众的“主动性”,工作的推动只是靠开会来应付之。二是过分依赖“秀才”“笔杆子”。一些领导干部凡要在会议上张口讲话,都由专门人员帮其写稿,写什么读什么;即使是“秀才”在拟稿过程中,也请领导“审阅”,由于领导干部对实际情况也是通过“纸来纸去”(本来也是“秀才”写的材料)了解,所以“改”出来的讲话稿是“换汤不换药”——依然是“秀才”代拟的话。三是“临时抱佛脚”,一些领导干部被请参加的会议众多,时常应接不暇“即席讲话”,既有“场面上的讲话”“礼节性的话”,更有“重复别人讲过的话”,甚至也是“开无轨电车”的“讲话”。听这样的“领导讲话”,有多少人不感觉“头痛”?
既然“领导讲话”的病因在作风,那就得请领导同志以良好的作风来改变“讲话”的内容和方式,归根到底就是用群众观念来把握“领导讲话”。作为领导干部,只要心中有群众,就会讲出群众爱听的话;只要心里有群众,就不会让别人白白浪费时间来听你讲的那些无用的“话”。更为让人们反感的是一些“领导讲话”,讲一套做一套。某些官员“上午还在作反腐报告,下午就被接受问题调查”。如是“领导讲话”,即使“没有超过规定时间”,哪怕只是“一句话”,也是非常恶劣的。由此可见,“规定领导讲话时间”,只是治标,这固然需要,但还要治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