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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组织人事报:以法治理念选任干部

谢志强

2014年12月08日14:59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原标题:以法治理念选任干部

  “从严治党”与“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两大重要抓手。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要树立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

  用敬畏的态度对待干部制度。干部工作政策性、敏感性强,广大干部群众十分关注。越是社会关注,越要用刚性的制度来保驾护航,越要经得起干部群众的质疑和叫板。《干部任用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基本规章和总章程。新《条例》颁布以来,各地各单位开展了对《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运用,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思想上还存在模糊认识,对《条例》“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使之有成为空摆设、“稻草人”的危险。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培训,监督《条例》的执行,强化违规问题的查处,使干部选任高压线真正“带电”。

  用较真的精神执行干部制度。有令不行、制度空转,不但不能产生强大震慑力,反而还会降低制度的威信,削弱党的公信力。当前一些地方和单位在执行干部制度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留“暗门”、开“天窗”的问题,如果不加以重视,就会形成“破窗效应”,削弱干部制度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影响制度的刚性执行。要认真抓好制度落实,真正使制度成为硬约束而不是橡皮筋。

  用担当的勇气捍卫干部制度。组织部门要严格执行好干部制度,敢于唱黑脸、当包公,努力做干部制度的忠诚“卫士”,对任何违反干部制度的行为,敢于亮剑、敢于说不。广大组工干部要带头做精通各项干部政策的表率,努力成为干部工作的行家里手;做执行干部制度的表率,努力成为干部制度的忠实践行者;做维护干部制度的表率,努力成为纠正选人用人违规行为的排头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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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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