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学习宪法,重在让宪法“活”起来

安佳韫

2014年12月08日16:4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12月4日,是一个特殊的日子,它不光是“法制宣传日”,而且还是我国首个国家宪法日。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打开了宪法走进生活的一扇心灵之门,是推进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夯实法治基础的有效途径。以这样一种特殊的形式凸显宪法的崇高地位,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我国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有效地维护党的领导,有力地保障人民当家做主,不断夯实依法治国的基础,成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稳固法治基座。

放眼世界,根据本国的文化和传统,设立纪念宪法的纪念馆或宪法节日,是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目的都在向社会传播宪法精神,用宪法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公民责任。例如,西班牙将当初公民投票通过民主宪法的日子定为国家的宪法节,这一天议会两院都会开门纳客,让公民亲密接触民主政治的核心要地。丹麦在宪法日里到处悬挂起国旗,公民悠然自得地坐在草地上享受宪法为他们带来的自由权利。这些仪式化的节日活动,印证了一句经典之言:“宪法是一个无穷无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语言。它是前代人留给后代人的宝贵遗产,是整个民族精神的流淌”。

我们在看到宪法实施重要性的同时,还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存在的不足。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依然存在;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执法司法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公民包括一些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卢梭有言:一切法律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它形成了国家的真正宪法。宪法日的设立,是要我们去了解宪法,学习宪法,应用宪法,让宪法“活”起来。每一次宪法日,都会让越来越多的民众知道,宪法不仅是管住其他法律的“根本大法”,也是维护自身正当权益的最大“靠山”。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在学习宪法的路上,让你我并肩前行,让宪法精神植根心底,法治信仰蓬勃生长,化作每个公民尊法守法的自觉行动,汇成亿万人民依法治国的深沉动力。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谢磊、赵娟)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