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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应使城市回归“诗意的生活”

王新

2014年12月05日16:1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在北京召开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专家工作会暨建筑文化传承与创新座谈会上,副市长陈刚表示,将通过城市设计确定建筑整体风貌要求,对建筑体量、尺度、风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进行必要的规定,进而限制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怪建筑”。(京华时报 12月4日)

有人调侃,市政府连城市建筑的风格都要管,是不是有点“越庖代俎”,管得太宽了吧,中国文化的精髓不就讲究个“多元”嘛。可笔者认为,政府对建筑风格的规划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城市建筑,是我们留给后世的宝贵遗产,是无数劳动者智慧的结晶,属于公共资源。修建应以宜居、实用为前提,而不是把它们看做“摇钱树”,只看中其经济利益。如今,一些地方政府不是把城市建筑风格当做要统一规划的对象,也没有共享人文遗产和创造宜居环境的意识,只是当做创造经济收入的来源。因此,近些年来城市里才会“怪建筑”横生。

城市建筑,向来都是一个城市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作为市民,如果你劳作了一天,看到属于你的城市满是温馨和谐的场景,估计疲惫感已消失大半了。显而易见,在许多人的生活哲学里,这才是居住的理想状态,真正意义上的“宜居”,不在街道上的房子有多大,也不论有多豪华,重要的是,居者和居住地之间的感情、纽带,或者他们所说的“化学反应”。重要的是居住的状态,于此满意,那么大概每个人都会爱上自己的城市的。

对城市建设风格的规划管理势不容缓,当然在公共决策的运行中,规范标准的执行是关键环节。在规范实行的过程中,使城市建筑逐渐沉淀为一种特有的“文化”。此次北京对建筑风格的规定就是一种“政策搭台,文化唱戏”的模式,在舞台上唱主角的,显而易见是北京从千年古都过渡成国际化大都市所积累下的“文化”。如果城市建设只是闹哄哄一场,只有经济效应,没有文化效应。那么,即使是再大的投资,今后如何向公众交待?其实,不仅是城市里的建筑风格,在生活里那些细微的习以为常,或许都能成为改变明天的关键所在。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是我们留给后世的经验财富,但如何把这些财富“再点亮”,可能就要靠北京市这样的“执着”了。

从上个世纪开始,生活在城市里,是许多人的向往和骄傲。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的,人们对建筑面积和外观的在意,超过了居住状态本身,建筑文化是城市的“灵魂”,希望通过一系列地规划管理,能够使人们渐渐回归到“诗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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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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