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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免职成“走秀”值得警惕

朱佳妮

2014年12月05日16:1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广西桂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任不久的局长唐天生,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到1年,即赴桂林市食药监局以领导身份出席活动。唐天生曾于2013年8月因公款吃喝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去龙胜县县委书记一职。今年10月,他获得了桂林市食药监局局长这项新的任命。而事实上,早在3月3日,该局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时,唐天生就已作为“局党组书记”出现。(南方都市报)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免职官员复出并非不可接受。然而,自2008年到目前为止的52起涉85名官员免职案例中,已有29人起复,占比达34.12%。且有些官员犯了让人难以原谅的错,竟然也会“闪电”复出,这就让公众难以理解了。

官员被免职,本应是一种处罚,是要起到震慑作用的,可在现实的操作中,却成为平息舆论的“挡箭牌”,为以后的“起复”埋下伏笔。这样就让“免职”成为了儿戏,免职更像是“走秀”!

不少专家教授对我国目前的官员复出机制提出了意见。“随着我国官员问责制不断规范和完善,而与之相对的官员复出机制却并不健全,相关规定十分模糊、笼统,缺少操作性和程序性,弹性和随意性很大,需要尽快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问责官员复出机制。”

对违纪干部“一棍子打死”的“零容忍”未免过于严苛,不是犯了原则性的重大问题,我们确实应该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但过于宽泛、随意“闪电复出”所产生的负效应又岂容忽视?我们应建立完善的免职官员复出制度,比如要有明确的复出条件、复出流程,可以复出时说明复出理由,坚持复出公示等。官员复出的程序,应该公开化和透明化,应该遵循一定的制度,什么情况的人可以复出,复出的原因是什么,都应明明白白地公之于众。

因此,亟待建立的官员起复制度,其一,规定“问题官员”复出要主动向社会公示,不能再搞静悄悄复出;其二,公示的内容包括财产,子女配偶然情况;其三,官员复出的理由,要用事实来说明;其四,要规定哪类免职官员有资格复出,哪些官员绝对不能复出,要有比例限制……

总之,“问题官员”复出莫成为调戏公众智商,侮辱问责尊严的把戏,如果再不进行规范,任由权力进行暗箱操作,不仅有损政府形象,而且更会让“问题官员”有恃无恐。我们应把过错干部“复出”的参与权,甚至是“考核权”直至“终审权”交给群众, 必须要经过更严格的程序,接受群众更严格的监督,依照法规阳光运作,免职官员复出就很难存在“疑点”,也就不会有“忽悠”群众的现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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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谢磊、赵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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