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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用房“新标准”还需“严执行”

蔡玉洁

2014年11月28日15:08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印发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通知不仅提出了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要“庄重、朴素、经济、适用和资源节约”的基本要求,还详细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楼的建筑面积、绿地面积、干部办公面积以及节能环保等新标准,既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也表明了狠刹兴建豪华办公楼歪风、建设廉洁政府的决心。

关于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早在1999年原国家计委就曾发文进行过明确,其间中央也曾先后多次进行清理整顿,然而,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无视中央禁令,以百般借口盲目攀比、建设装修豪华办公楼,有的连“白宫”、“天安门”也敢仿造,有些地方的领导办公室装修甚至超过了五星级宾馆……导致这些歪风邪气屡禁不止的原因,主要是在执行环节出了问题。这次中央制定印发了新的《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下一步的关键是有效落实、严格执行。

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新标准”,加强审批是前提。通知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要从严控制用地规模,严格土地审批,节约集约用地,严禁超标准占地、低效利用土地,不得占用耕地,新建项目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同时详细规定了装修要求、建设规模以及绿地率、环保节能指标等。对此,各级各部门要严把审批关,既要坚持不符合标准的一个不批,也要防止一些单位违规未批先建,更要防止其报批时弄虚作假,“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而对于上级审批机关来讲,也需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健全完善审批责任制、内部监督机制等,着力提高审批监管的效力。

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新标准”,强化监督是保证。当前,一些地方的豪华办公楼在众目睽睽之下拔地而起,有关监督部门却视而不见。如此监督失位、缺位,规矩再严、标准再高也是一纸空文。 强化监督,首先要强化人大对财政资金的审查监督,捏紧政府的“钱袋子”。还要在强化社会各界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形成监督检查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的合力,使各地各单位不能、不敢“闯红灯”。

严格执行办公用房“新标准”,责任追究是关键。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无论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不管涉及到谁,不管涉及到哪一级,都要坚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不搞“下不为例”。只有把问责制落到实处,依据党纪政纪,对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才会大大减少,办公用房“新标准”也才会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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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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