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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报:遏制突击提拔背后的“权力放纵”

顾远山

2014年11月26日15:21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原标题:遏制突击提拔背后的“权力放纵”

在最近进行的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反馈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突击提拔干部现象引人注目。有媒体梳理巡视反馈发现,选人用人问题几乎成为各个被巡视地区(单位)被点名的“标配”。

比如,武汉市委宣传部原部长离任前,突击提拔19名干部;山西长治县委原书记王虎林,在离任前“批发”了430顶官帽;河北青龙县委原书记高东辉,得知调任消息后突击提拔调整干部283名……这些披露出来的案例与数字,虽然可能只是“突击提拔”现象的冰山一角,却足以让人“眼界大开”。

突击提拔干部,往往罔顾正常程序,全凭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一言堂”“一支笔”,背后则是各种见不得光的利益输送、寻租牟利。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如果得不到遏制,会导致“官场小圈子”、“裙带之风”盛行,而清廉务实的干部会遭遇“逆淘汰”,导致跑官要官、封官许愿之风愈演愈烈,严重污染一方的政治生态。

早在2002年,《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就明确规定,“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长期以来,中央一直把领导干部在职务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视为不准碰触的“高压线”,并对此三令五申。但现实中,一意孤行、恣意妄为者不乏其人。

透视诸多案例,“突击提拔”的背后,总是存在权力的失控和放纵。一些地方党政机关一把手往往大权独揽,事无巨细,都要“亲自”拍板,提拔任用以及人事调动更是“亲力亲为”。在选人用人方面,组织程序纷纷“失效”,为突击提拔大开方便之门。

另一方面,问责机制的漏洞和缺失,也是一个重要原因。人事决策权基本归属于党委领导班子,作出决定后追究倒查,责任往往需要整个集体来承担,导致风险小而收益大,这让一些人心存侥幸。即便问题被查处,也往往是“打回”被提拔者,并没有深究“突击提拔”背后是否有违法和腐败问题。“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处理方式,催生了破窗效应,也让一些权力在握的领导干部更加有恃无恐。

任何腐败,都是权力出现了问题、发生了变质。对于“突击提拔”这种用人顽疾而言,如何有效制约和监督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权力,是治理的关键所在。一方面固然要完善制度、织密“笼子”,但更重要的是有法必依、刚性执纪,给各种制度通上“高压电”,让“突击提拔”的违规者和被提拔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彰显制度的权威,封堵这条用人腐败的歪路歧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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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杨丽娜、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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