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雨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再废止和宣布失效一批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标志着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全部完成。
犹如治水先固坝、导流先通渠,在党的十八大对加强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范畴后,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在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推进依规治党方面迈出重要一步,意义重大而深远。
依规治党,先要打造好制度的笼子,既要扎紧扎牢,还要设计好形状大小。徒具形式,“牛栏关猫”不行;疏于打理,松懈乏力不行;不起作用,沦为“稻草人”也不行。同时,制度的设计还要科学合理,适应党的建设和党的工作需要。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形成的大量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存在着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等问题。集中清理,就是要对党内法规制度开展全面“体检”,在“瘦身”的同时实现“健身”,摸清党内法规制度“家底”,找出尚存的不足,解决存在的问题达到协调统一、有效管用。这不仅将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打下坚实基础,也将有力促进党内法规制度的遵守与执行。
清理工作结束,标志着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进入一个新阶段。下一步,只有运用好取得的成果,一方面及时修订不适应现实需要的党内法规制度,解决制度建设中存在的缺失、“碎片化”、“老化”等问题,另一方面,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确保出台的党内法规制度立得住、行得通、管得了,“到建党100周年时全面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个宏伟目标,才能如期实现。
令在必信,法在必行。实现了有规可依,还要保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党内法规执行中存在重制定、轻执行,先紧后松、上紧下松、外紧内松等现象,导致“破窗效应”,严重损害党的权威和形象。
只有把强化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摆到更突出位置,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落实好各项党内法规制度,抓好领导干部的带头执行,强化各方面监督作用,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惩处力度,才能维护党内法规制度的权威,使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到实处,以依法执政带动和促进依法治国,为依法治国提供可靠政治保证和有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