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嫱
记者调查发现,在关涉民生的水、电、汽油价格中,“附加费”现象普遍存在,且各地标准不同,项目易增难减。按2013年全国用电量初步估算,仅电价“附加费”一年可达2000多亿元,其中,居民生活用电的“附加费”就达270多亿元。这些“附加费”到底该不该收?它们最终流向哪里?(据《南方都市报》)
在与百姓息息相关的行业中,各种附加费的身影屡见不鲜,对于自己享受到的权力付出相应的金钱成本无可厚非,但是对于上交“附加费”能享受到哪些权力,百姓不禁像丈二的和尚,有点摸不清头脑,不免对“附加费”的去向产生质疑。
业内人士表示,“附加费”源于计划经济时代,是政府为支持企业运营额外收取的费用。然而,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现代经济中,“附加费”貌似一位外来客,并没得到百姓的认可。笔者认为,这些“来历不明”的附加费,真实身份令人生疑,唯有加强权力监督,公开其使用明细,让百姓知道自己的钱流向哪里,才能交给百姓一本明白账。
加强权力监督,切实预付腐败。古语有云:“凡欲治病,先察其源”。而腐败的根源就是权力使用的不透明。“公共事业费”、“排污费”、“车辆通行附加费”……一项项冠冕堂皇的费用看似合情合理,实际上却是顶着“附加费”名义的金钱贸易。水、电乃至汽油的生产与加工,都有一定的成本,核定价格必须公开透明,只要合理合法就该是多少收多少,没有人会提出质疑,更不会有人不支持不配合。但是,在从成本计算到百姓上交的费用公开,中间环节有多少人为参与、权力干预令人生疑。因此,只有加强对官员权力监督,公开费用明细,再辅以百姓听得懂的语言、看得懂的文字,让百姓明白自己的钱去了哪里,自己享受的权力有哪些,人们才会自愿,甚至乐意交上这笔“明白费”。
总而言之,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自己是人民的公仆,手中的权力是用来造福百姓的,收来的款项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让百姓获得与付出相应的权力享受,才能让“附加费”变成“明白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