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
近日,网贴曝出广西一家房产商给玉林市政府、供电局、名山街道等部门负责人的“送礼清单”,直指“官商勾结”。玉林市纪委有关负责人称已注意到该份清单,目前正联合相关部门介入调查。(据《今日早报》)
无论是维护关系还是行贿,都改变不了“韦主席现场润笔费用5万元”的事实。涉事房地产开发商虽说5万元费用是交予韦主席题字的“正常”报酬,可官商之间往来涉及如此巨额费用,不免令人想入非非。
官员付出“劳动”获取报酬理所应当,商人出于情面“有所表示”可以理解。按说,人情交往,关系维护无可厚非,可一旦关系双方身份与官职挂钩,人情往来与利益牵涉,这“关系”也就变了性质,多少有些腐败的味道。
官商交往,以关系维护之名送以“报酬”以表“你懂的”之意。礼尚往来之间,有多少“真挚情谊”因素不得而知,而群众看到的是,官商往来,即使“收礼”的时候没有办事情,在“收礼”之后,倘若真办了事情,也定是“礼”发挥了作用,而“收礼”官员是正常办公,还是公权私用,反倒因为有“礼”说不清了。
要避免干群之间产生如此捉摸不清的误会,官商交往就要划清公私界限。习近平总书记告诫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到君子之交淡如水,“官”“商”要相敬如宾,而不要勾肩搭背,要划出公私分明的界限。而界限的划分,还需从群众的监督抓起。一些干部所谓的“为人民服务”,一旦被百姓冠以“官商勾结”之名,不但不会成为群众与政府之间沟通的桥梁,更会成为阻碍群众与政府之间交流的阻碍。因此要健全群众监督平台,打通群众反映意见的脉络,用百姓的声音来制止官商勾结,从而约束官员行为。
官商界限划分不清,实为党员干部为官意识模糊。“当官务持大体,思事事皆民生国计所关”,作为一名国家干部,如果连自己为什么做官,如何做一名好官都搞不清楚,何以让百姓称你为“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