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改革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两者齐头并进、相互促进,不是历史的巧合,而是发展的必然。
法治既是改革的目标,也是改革的手段,还是坚持改革共识的底线。我们既要通过改革来完善法治,也要以法治来保证改革的正确方向,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改革,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改革,才能确保各项改革事业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真正做到蹄疾而步稳、勇毅而笃行。
当前,我省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进入了后发赶超、加快全面小康建设的重要阶段。在坚持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主基调和重点实施工业强省、城镇化带动战略的同时,大力实施开放带动、创新驱动战略,离不开法治的支撑和保障。我们必须牢牢把握改革和法治的辩证关系,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改革,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改革,让改革列车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前行,创造贵州改革发展的新业绩。
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改革,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改革,是确保各项改革事业顺利推进的必然要求。改革已进入攻坚区和深水区,任务之重、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必须及时以法治方式疏浚改革洪流,以法治思维化解矛盾淤积,减少利益调配带来的社会震荡,缓解结构调整造成的转型阵痛,才能最大限度凝聚改革共识,更顺利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改革,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改革,关键是要以法治建设优化政务环境,着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要按照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市场主体“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政府公共服务,更好地发挥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的作用,促进外来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与本地优势资源相结合,加快我省改革发展步伐。
在法治的引领下推进改革,在法治的框架内规范改革,重点是要以法治建设优化社会环境,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谐社会是法治社会,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根本上要看法治,必须把法治作为夯实社会稳定的“压舱石”,作为人民维护合法权益的“重武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切实促进公平正义,才能保证全面小康建设的正确方向和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