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更是中国共产党长期追求的根本目标。落实公平正义的关键是制度建设,实现公平正义最重要的制度保障是法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着眼于依法治国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对以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全方位部署。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法治安徽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立法步伐不断加快,法规体系逐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但也要看到,“法制盲区”依然存在,法律规定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一些领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时发生。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从而筑牢公平正义的制度保障,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
在厉行法治中推进公平正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治的实质是宪法和法律是国家治理的最高准则和最高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活动,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在改革攻坚期、发展机遇期、社会风险期“三期叠加”的今天,更好地推进公平正义,一方面要把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贯穿立法全过程,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律制度,筑牢人民群众共享人生出彩机会的坚实平台。另一方面要着力打造法治政府,确保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行,牢牢树立法治权威。
在公正司法中保障公平正义。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每一起个案既是公平正义的 “影响力因子”,也是培育法治信仰的种子。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要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以审判为核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办案人员责任意识和办案能力,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检验。要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着力破除各种潜规则,切实做到对司法领域的腐败零容忍,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在尊法守法中守护公平正义。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提高全社会法治意识,树立公平公正的价值理念,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要把提高法律素养作为重要任务,把问责追究作为有力保障,把法治建设纳入政绩考核体系,让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具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自主选择。与此同时,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人民群众成为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我们一定要紧紧扭住不放,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让法治成为根本遵循,让公平正义浸润人心,为建设美好安徽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