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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违纪处理“挺直腰杆”

蔡玉洁

2014年11月05日16:26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当前,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执纪不严,违纪处理“腰杆不直”,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有的“光打雷不下雨”,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装聋作哑、充耳不闻,该教育的不教育,该批评的不批评,该查处的不查处;有的存在好人主义思想,信奉“多栽花少栽刺”的庸俗哲学,认为“低头不见抬头见”,不如“你好我好大家好”,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出于“保护干部”心理,认为“培养个干部不容易”,“一棒子打死”殊为可惜,查处避重就轻、高举轻放,能批评的绝不惩处,能免处的绝不处分;有的碍于领导、亲友或者部门的“面子”,党员干部出现问题袒护包庇,藏着掖着、捂着盖着,违纪处置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致使一些党员干部对纪律规定还置若罔闻,搞“四风”毫无顾忌、搞腐败心存侥幸,基层群众对此反应强烈。

万事严中取,千古律生威。“八项规定”之所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就在于中央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既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又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教育实践活动过后,广大干部群众最担心的就是问题反弹,“雨过地皮湿”,活动“一阵风”。“一处弛则百处懈”,标准一旦从宽、惩处一旦放松,约束就变成放任,纪律就变成“橡皮泥”。只有从严要求,让违纪处理“挺直腰杆”,才能防止出现“破窗效应”,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让违纪处理“挺直腰杆”,首先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执纪职责, 拒绝说情风、不惧关系网、斩断利益链,坚持有什么问题查清什么问题、发现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严肃惩治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做到不隐瞒、不简化、不变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其次纪检监察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纪律观念,始终坚持有纪必依、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对无视纪律的行为,无论是谁,不管职务多高,都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毫不留情、决不手软地及时予以严惩。还要加强对违纪行为查处的监督,要加强对内监督,在信访举报、线索受理、案件调查、执纪处理等环节实行集体决策,防止个人说了算;要加强对外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或监督员等,由群众对执纪行动、执纪结果进行监督,使执纪干部不敢不执纪、不能乱执纪,从而把作风转变的好势头保持下去,使作风建设要求真正落地生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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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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