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宁夏日报评论员:抓住建设法治政府这个重点 

——五论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4年11月04日13:54   来源:宁夏新闻网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法治的具体落实,也是法治的必由之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更关系到依法治国战略的全面推进。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一个国家,治国之重器在于法律,善治之前提在于良法,但法之生命却在于实施,法之权威也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束之高阁,或者实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就在于保证法律的严格实施,在于始终不渝地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唯行而不返”。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依法行政是法治体系的关键环节,法治政府则是实现法治目标的主导性力量。作为执法主体的各级政府,管理权涉及政治、经济、科技、教育、文化等各个领域,它与每个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切身利益都息息相关。如果不能带头守法、严格执法,依宪执政、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行使权力;不能下大气力解决执法领域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老百姓深恶痛绝突出问题;不能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法律就不可能从“纸上”走入“实际”,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只能是一句空话。

明法者强,慢法者弱。没有一个依法行政、自觉守法的政府,就没有一个认可法治、崇尚法治的社会。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区始终把推进依法行政放在政府自身建设的重要位置,行政管理、社会治理各方面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依法治区和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步和发展。但不可否认,随着各种新情况、新挑战的不断涌现,法治体系的还不完善,致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不执法、乱执法,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足,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现象依然存在。

依法行政,是政府行政权运行的基本原则;法治政府,是现代政府管理体系的基石。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就是要筑牢法治“篱笆”,遏制权力“越线”,就是要让各级政府自觉遵照法治精神,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各项权力,以法律的公信力保障政府的公信力,以法律的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构建以法治为基础的现代政府治理体系,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要靠制度来保障。要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转,必须用制度筑起一道规范权力、约束权力的篱笆墙。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各级政府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的台阶,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打下坚实基础。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