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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报评论员: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2014年11月01日15:29   来源:广西日报

原标题:谱写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篇章

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省区。长期以来,广西始终把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坚守,作为工作接力棒来相传,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各族人民共同谱写了民族团结和睦、社会和谐稳定、边疆巩固安宁的新篇章。今日的广西,已成为多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美好家园。

民族事业持续发展,各民族和睦相处,为广西带来了巨大的政策红利、发展红利、改革红利和稳定红利,为全区经济发展、政治稳定、文化繁荣、社会进步、边疆安宁创造了良好环境、提供了重要保证。当前,全区上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正全面深化改革,努力实现“两个建成”奋斗目标,奋力开创广西跨越发展新局面。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迈上新台阶。

做好民族工作,一项重要的任务就是加快我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也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关键之举。后发展欠发达仍是广西的最大区情,发展不足仍是广西最大的短板,区内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之间也还存在一定的发展差距。加快发展是我区各族群众的强烈愿望,是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保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少数民族兄弟不能落伍,民族地区不能掉队。要把加快发展与促进民族团结紧密结合起来,围绕发展抓民族工作,抓好民族工作推动发展,尽最大努力让各族群众过上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生活。

做好民族工作,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也是国家赋予广西的一大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今年是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周年,要以此为契机,加大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普及和贯彻执行力度,更好地保障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要把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作为全面推进广西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完善配套法规,建立健全各族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机制,把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利益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

做好民族工作,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健全机制,创新理念,培养骨干,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使民族地区的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富裕一方、团结一方、安定一方的坚强战斗堡垒,使每一名党员都成为维护团结稳定、促进共同富裕的一面旗帜。要大力培养民族工作骨干人才,用好少数民族干部这个重要桥梁和纽带,为开创广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提供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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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乔业琼、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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