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一社区        注册

大众日报评论员:一切工作都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

——四论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2014年10月31日12:54   来源:大众日报

原标题:一切工作都要在法治轨道上开展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依法治国的一项重大任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行政机关要带头守法,严格执法,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权力运行的基本原则,做到所有行政行为都依法办事、程序正当。

全会提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这一重要论断,着眼于行政权力运转的全过程,对建设一个什么样的法治政府作出了明确界定,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指明了具体方向和路径遵循。

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这是法治社会的一条基本原则。作为执法主体,行政机关的一举一动在全社会具有巨大的示范和先导作用,在施政过程中是否守法,能否恪守法治边界,对法治建设有着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可以说,没有一个依法行政、自觉守法的政府,就没有一个认可法治、崇尚法治的社会。四中全会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高度,将依法行政作为“三个共同推进”的重要一环,把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三个一体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个方面对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了全面部署。这些措施直面推进依法行政遇到的突出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一脉相承,对法治政府建设十分紧要。把全会精神落到实处,就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极端重要性,不断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与主动性,采取切实措施,把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来自哪里?首先要靠法治思维的树立。在思想深处树立起法治思维,让“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施政理性,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备条件。在现实中,一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之所以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依法办事观念不强、法治思维薄弱是重要原因。四中全会提出,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重要内容,这既是对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对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的一大考验。落实好全会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祛除头脑中与法治政府理念相背离的思想观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选择法治手段,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用法治化解矛盾凝聚共识,用法治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把一切工作纳入到法治轨道上来。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还要靠制度来保障,让权力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让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运转,必须用制度筑起一道规范权力、约束权力的篱笆墙。“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会提出的一系列制度创新新举措,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了切实有效的制度保障。让这些制度从纸面走入现实,成为法治政府建设的硬约束,就要拿出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落实,努力做到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不留“暗门”,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使各级政府真正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使用微信“扫一扫”功能添加“学习微平台”
(责编:张玉、程宏毅)
  • 最新评论
  • 热门评论
查看全部留言

热点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