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召开的四中全会,开启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要里程碑。
从全面深化改革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归根到底是要厉行法治。当前,保证作风建设常态长效,从根本上说也要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之所以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一个重要原因是制度如铁,法治昭彰。从严禁铺张浪费到叫停公款送礼,从规范公务接待到加强经费管理,制度的笼子越扎越密,纪律的绳子越勒越紧。制度不留“暗门”,让各种潜规则失去通道;制度不开“天窗”,让各种人情风望而却步。无论是巩固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还是根治作风方面的顽疾,归根结底要靠制度。
作风建设从来就是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重要内容。分析作风上的诸多问题,要害在治军不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法规制度不完善、有了规定不落实、执行不好不追究。为什么“五多”问题像牛皮癣,久攻而不克?为什么作风整治像“割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为什么机关指导像九龙治水,难以形成合力?为什么调查研究像木人探海,始终浮在表面?就在于制度成了摆摆样子的“稻草人”、失去刚性的“橡皮筋”。
“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1992年春天,邓小平在深圳说出了这一质朴而深刻的道理。从“人治”到法制再到法治,我们的国家和军队,走过了一条不平凡的道路。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同样需要“法治”二字。正如习主席所说,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是一项长期任务,解决作风问题是一项经常性工作,必须体现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维,努力形成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一支法治化军队,必然时时处处有法可依。政贵有恒、治须有常。让好作风沉淀为一种习惯、一种风尚、一种文化,必须推进依法治理,把改作风纳入法治轨道。通过科学的考核评价、严格的奖惩激励、规范化的监督制约、法治化的组织管理、终身性的责任追究,推动各领域建设和工作依法运行,从根本上保证作风建设常治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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