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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管党是推行法治的前提

关声

2014年10月20日10:02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四中全会今日开幕,对照历次主题,将“依法治国”作为议题尚属首次,更凸显中央推行法治的决心。习近平同志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时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

法治是社会最大的公约数,作为执政党,依法管党是推行法治的基本前提。十八大以来,党内风气一清,中央正风肃纪,强组织、严明纪律;践行群众路线,顺民心、得民意,不仅带来政治生活的“新常态”之变,更以民主生活会严肃组织纪律,重温党员权利。

治国重在明赏罚,赏以劝善,罚以止奸。何种行为应赏,何种行为该罚,应有客观的绝对标准,不能因人而异,如此才能使人人守法。若因贵贱、尊卑、长幼、亲疏而违背此原则,就不能达到一赏一刑的目的。一以度量断之,才可为治。法治不是人治,不是王法,更不是治法。一切人在法律前均须平等,不能有差别心,不能有特殊待遇。

“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韩非子说:“法不阿贵,绳不绕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在中央近来推行的铁拳反腐风暴中,以往的惯例被打破了,不仅“大老虎”落马,“老老虎”被抓,“腐败没有特区、反腐没有禁区”逐渐成为社会共识。

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试法、知法犯法;搞变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随大溜、存侥幸,视法律为儿戏,藐视、践踏法律等现象和行为皆有之。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做起,强化组织纪律,让党内生活有章可循,有理可依,重拾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行使权力存公心、敬民意,公开执法、带头守法,如此才能永葆执政根基。

孔子曾说,民有过失,罪并不在民,还是因教化未施,或施而未彻底的原故,其咎在上而不在下。作为执政党的一员,党员干部要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宣传中央精神,为民用权、为民服务,确保人民能正确合理的行使正当的权力。

在利益诉求多元化、民众的权力意识不断觉醒的当下,执法中常会遇到“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的现实困境,一方面,这是以往部分官员干部在治理过程中不遵法守法的历史客观积累,另一方面,也是法治公信力下降,部分人将司法变“私法”,变下属为“家臣”的积弊。如何改?首先要把群众合法合理的利益诉求解决好,在根本问题、原则问题上不可一概迁就,让权利的伸张和保障回到制度的轨道上来。时代越发展,价值观愈多元,更要在治理中尊重法律程序。讲规矩、守纪律,不仅应成为党内生活的要求,更应成为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的核心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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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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