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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日报评论员:激发社会力量 推进扶贫事业

2014年10月17日12:54   来源:辽宁日报

原标题:激发社会力量 推进扶贫事业

“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新的伟大征程中,辽宁迎来了首个全国“扶贫日”。以“扶贫日”宣传活动为契机,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激发社会各界关注并参与扶贫事业,对于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扶贫开发工作格局、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将发挥重要的引领作用。

省委、省政府始终把扶贫开发作为重点民生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扶贫开发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从2001年到2010年的10年间,全省共有389万贫困人口享受到政策扶持,有230万贫困人口解决温饱,有3645个贫困村实施整村推进扶贫。《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扶贫标准由原来的1500元提高到3200元,在这一标准线下,全省共有314万贫困人口。经过扶持,全省还有219万低收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辽西北和辽东深山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仍然十分繁重。

组织开展扶贫宣传活动,激发全社会力量,就是要凝聚扶贫济困、爱心助贫的广泛共识。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集中报道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新时期国家扶贫开发的各项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扶贫举措,宣传贫困地区干部群众在脱贫致富中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决心和信心。坚持用先进典型事迹引领,用扶贫开发政策引导,用自力更生精神鼓舞,就一定能形成汇全省之力、聚各方之财、集全民之智的浓厚扶贫开发舆论氛围。

组织开展扶贫宣传活动,激发全社会力量,就是要形成消除贫困、共同富裕的强大合力。要坚持政府主导,深化扶贫改革,推行项目带动,实施精准扶贫,不断缩小发展差距。要支持多种经营主体参与扶贫开发,适应市场需求,合理配置资源,科学确定扶贫项目,发挥好市场的牵动作用。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帮扶,强化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引导社会各界踊跃捐赠,不断壮大扶贫基金。通过整合各种力量,必将形成强劲的扶贫开发攻坚合力。

组织开展扶贫宣传活动,激发全社会力量,就是要投身扶贫开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确定的宏伟目标,是全社会的共同意志。关注扶贫,重在行动。 要引导社会各界把改善民生作为扶贫开发的根本宗旨,把辽西北地区和辽东贫困山区作为重点区域,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扶持重点,集中力量解决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充分展现社会各界在扶贫中的重要作用,着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就一定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奋发有为。

“积力之所举,即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即无不成也。 ”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激发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我们就一定能在扶贫开发伟大事业中凝聚磅礴力量,一定能在建设富庶文明幸福新辽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彰显民族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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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玉、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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