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好青
8月23日,人民网刊登了一则新闻:西安市雁塔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与该区小寨街道党工委书记、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等组织吃请聚会活动(自费聚会),并且酗酒行为不雅。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又有部分领导和相关部门没有履行职责。事后,组织部长被免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7名涉事的领导干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负责调查工作的市委组织部人员被调离组织部门;雁塔区委书记被免去职务,调离岗位;西安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因此事受到牵连被诫勉谈话。
无独有偶,今年教师节可谓波澜不惊,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依兰县高级中学教师冯群超掀起网络舆论风波,班主任老师主动向学生索要教师节礼物,并对学生进行辱骂。这真是滑稽之谈,荒诞之举。该事件的处理结果已大白于天下,当事教师冯群超被撤销教师资格,清除出教师队伍,包括事发学校校长、校党总支副书记,教育局、县委、县政府相关的9人受到了不同类型的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还有某烟草专卖局驾驶员开着公车在医院“撒野”“耍横”,堵住生命通道,这是对公权力的肆无忌惮,是对公权力的藐视和亵渎,结果只能是“玩火自焚”、“罪有应得”:驾驶员被停职并予以留用察看处分,该局主要负责人被免职。读罢此消息,为之震惊之余不免拍手叫好,权力不能“裸奔”,追责不能“浅尝辄止”。“子不教父之过”,属下违纪惹事,作为单位的“家长”“一把手”也难辞其咎,监管不严必然承担责任,受到必要的“株连式”追责也是“不冤”的。
在古代,一人犯死罪,家族成员与其共同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所谓的“株连九族”,这种惨无人道的酷刑,却被当时统治者屡试不爽而“啧啧称道”。斩草除根不能根治顽疾,用残忍的刑罚警告臣民不要触犯法律才是“株九族”的本意。
长期以来,一些地方的一些不正之风“久治不愈”,很大程度在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没有落实好,当地“一把手”没有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任其职担其责,承担责任不能只说在嘴上,写在纸上,而是要落实在行动上。“株连式”追责来的正是时候,它不仅成为监管教育领导干部的一种方式,更是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无形震慑,逼迫全体党员干部时刻严格自律、廉洁从政,在管好自己的同时必须对身边人员和亲属常敲警钟,常拉袖子,不放任自流,不包庇纵容,如若不然,即便是有“平安符”和“免死金牌”也会被“诛九族”。
“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株连式”追责,既是强迫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有效严格约束下属,也是逼迫上级领导收起“保护伞”,让相关责任人都意识到,不敢担当、包庇纵容是要付出代价的。严厉追责不是目的,惩防并举才是良策,抓早抓小抓预防才是“硬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