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裙子戴假发,来自南充的32岁王海林男扮女装,在成都街头摆摊卖卫生巾,为患白血病的2岁半女儿筹集医药费。他的故事感动了很多人。王海林称,短短一天,全国各地的好心人向他的银行卡里汇了41万元。然而,当女儿还在医院治疗的时候,王海林却突然带着巨额善款去了济南。他和他的家人,出于某种顾虑和安全考虑,也不愿向媒体和好心人透露后续收到的捐款数额。(据《成都商报》)
王海林携善款离去,他的家人也不愿透露捐款数额,后续捐款将如何使用,无疑成为众多捐助者心中最大的疑问:假若善款没有被用来救济受助者却被私吞,那么接下来公众将如何去监督与纠错?一对一的个人直接捐款,又靠什么来保障善款使用的安全性?
个体善款使用引发慈善公信焦虑,这样的事件并非孤例。就在今年,“穷吃野菜无人问”的广西男孩杨六斤在收到社会捐助的五百万善款后,却被曝出成为亲戚、学校、地方抢夺的对象,巨额善款使用谁说了算,成了人们心中最大的疑问。前两年,广州顺德容桂桂洲医院三名医护人员接力发微博救助濒临死亡的白血病女童静怡,逾千名网友们热心相助慷慨解囊,女童父亲却为了与女童母亲争夺善款,欲逼仅五岁的亲生女儿出院放弃治疗。
这些案例折射出个体一对一直接捐款的困境: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个体对个体的社会自发捐赠,并不受《公益事业捐赠法》的约束,受捐者是否善用捐款,是否公布捐款使用范畴、管理主体和后续处理情况,只属于个体自觉的道德范畴,并不受硬性的法律约束。善款使用不公开、难透明,资金安全性极为脆弱,这不仅容易让受捐人缺少善款“用得其所”的自觉性,也很容易进一步加剧公众对公益慈善的不信任感。
要建立真正成熟、专业而理性的慈善文化,个体受助者的道德自觉很重要,建立确切的规则与监督机制也很重要。个体受助者应该明白直接捐赠与自身财产的区别,积极回应捐赠者对慈善透明的诉求,透明用款、善用善款。慈善立法也应尽早把直接捐赠纳入到制度规则中,明确捐赠、受助双方的权责,将个体慈善捐赠纳入到常态监管渠道中。
(李妍 作者系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