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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要善用“三种利器”

曹冰青

2014年10月11日14:44   来源: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坚决防止和纠正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这是党中央的一贯要求。近年来,虽然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以及党风政风整治工作上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应该看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依然是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据人民网报道,在今年中央巡视组首轮巡视反馈的表述中,选人用人问题几乎涉及每个被巡视地区,不少地区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拉票跑票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买官卖官、跑官要官、干部档案造假等不正之风依然严重。如海南存在超职数配备干部、低职高配等问题;山东有的地方买官卖官问题比较严重,超职数、超规格配备干部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干部档案造假……

在各种腐败现象中,选人用人腐败是危害最大、最烈的顽疾,不但严重损害党的形象,降低党的威信,还会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整体推进。选人用人上存在的不正之风不容忽视,对当下选人用人存在的突出问题,亟须集中整治。

对于如何落实党的选人用人要求,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打破长期的由少数人识人、选人、用人的框架,建立防止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长效机制,关键是善用制度、惩处、监督三种“利器”。

首先是织好制度的笼。建立健全责任制和监督机制,将干部走访、干部选拔任用实绩公示、干部选任全程纪实、督查专员选聘管理等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经过实践经验的成功做法,及时上升为制度,把主要靠少数领导者个人选人,逐步转到主要靠科学的制度选人方面来,从源头将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关起来。

其次应磨利惩处的剑。健全法律法规,严肃法律程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对拉票贿选、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等公众反映强烈的违规违纪用人问题,要坚持有案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适时曝光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持续的高压震慑,切实发挥案件查处的惩戒和治本功能。

最后要打亮监督的灯。继续完善监督机制,提高其有效性,加强日常走访监督,强化专项监督检查。畅通监督渠道,通过报纸、网络、电视等载体加强对公众参与监督举报的宣传引导力度,把由上级部门对干部的制约,逐步转到由民意和社会舆论来加以监督。逐步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让干部的选拔、任用、评估制度运行在强光下,让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无所遁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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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黄策舆、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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