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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日报:要习惯在“玻璃屋里”记账花钱

孙秀岭

2014年09月03日16:22   来源:大众日报

原标题:要习惯在“玻璃屋里”记账花钱

从“政府管钱袋子”到“管好政府的钱袋子”,是一个重大转变。要摒弃“领导说了算”“拍脑门”的旧思维,改掉大手大脚的坏毛病,习惯在“玻璃屋里”记账花钱,习惯在公众监督目光下干事,习惯于在法治轨道上工作。

历经10年,跨3届人大,4易其稿,征集3.4万多条公众意见……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将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预算法素有“经济宪法”之称,其重要性可见一斑。我国的原预算法自1995年施行以来,对于规范预算管理,加强宏观调控,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人们对预算的完整性、透明性、严肃性有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原预算法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这次对预算法“大修”,顺应了公众的新期待,是国家法律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也是财政制度建设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预算公开首次入法,无疑是这次预算法“大修”的最大亮点。以往,政府部门要干什么事、计划花多少钱、钱是怎么花的,公众大多不知情,人们对预算诟病最多的就是“信息不够透明”。从已曝光的一些腐败案件看,不少贪污和行贿行为,与“关起门来做账花钱”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预算,是财政的核心;公开透明,是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特征。修改后的预算法,对公众的期待给予积极回应,对预算公开作出了刚性规定,而且这个公开是一种“全口径公开”,不仅是政府机关,凡是财政供养的部门或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让公众知情,受公众监督。

公开是监督的基础,监督是公开的意义。从以往实践看,无论是人大代表监督,还是媒体和公众监督,“看不懂预算”“雾里看花”等现象,都较为普遍。实施阳光预算,不能一“晒”了之,关键还得要让公众“看得懂”,尤其要让没有专业知识的人也能看明白、能监督。修改后的预算法,对预算编制提出了细化要求,以更为科学和通俗的分类,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信息量,将具体呈现预算“怎么花的”,有助于公众更易看清楚资金用于何处,更为便捷地行使监督权,看紧政府的钱袋子。

在阳光下进行预算,对各级政府部门来说是一个崭新课题。以往,一些地方有过预算公开要求,但在不少部门那里,公开什么、公开多少、公开到什么程度,有着很大“自由裁量权”,公开也成了一门选修课。按照新预算法,公开是一种硬性要求,谁没有按规定进行公开,谁将被追究责任,预算公开是各级政府的一道必答题。从“政府管钱袋子”到“管好政府的钱袋子”,这是一个重大转变。各级政府部门要尽快适应这个转变,增强法治意识,强化预算约束,彻底摒弃“领导说了算”“拍脑门”的旧思维,真正改掉大手大脚的坏毛病;要习惯于在“玻璃屋里”记账花钱,习惯于在公众监督目光下干事,习惯于在法治轨道上工作,把每一分钱都用在推进科学发展、增进民生福祉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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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常雪梅、杨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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