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玉洁
前两天,跟朋友闲聊,说着说着,不由自主地便说到中秋节是否要到上级单位“打点打点”、“意思意思”上去了。我说:现在查得紧,估计没人敢去送,就是送他们也未必敢收。朋友笑我天真,说某单位原先年年送、节节送,就去年春节的时候,感觉查得严没送,结果今年上半年报上去的材料,上级不是不批,就是千方百计找借口拖着不办。这不,前几天这个单位一把手亲自出马,按班子成员、中层领导和一般干部三个层级到单位给上级送的购物卡,比原先过年过节送土特产之类的还要多花了一两万。一番话下来,说的我既瞠目结舌,心里不由得对中秋节是不是要到上级打点也犹豫起来。
其实,不仅仅是我这位朋友这样说,时下基层还流行这样的一句话:规定管住的是没必要送的,该送的还是一定要送;管的越严越去送,才能显出感情。就足以说明问题。而且,现在节日送礼越来越隐蔽:土特产太“扎眼”,就送现金、购物卡;送到家里太“显眼”,就到单位转转、办公室坐坐。一杯清茶、几句寒暄,“红包”奉上、转身就走,过程干净利落,结果皆大欢喜。虽说这样的节日送礼已经完全背离了正常的人情往来,从严格意义上讲已经涉嫌贪腐,但由于双方是利益共同体,旁人很难察觉。只是如此一来,在上级单位那里坏了守规矩的、苦了没送的,不知道节后来年会有多少“小鞋”穿。长此以往,不但制度成“空转”,纪律成“摆设”,规定变成“空对空”,而且还会助长歪风邪气,更加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遏制节日送礼风,明面上的要管住,暗地里的更要严查。虽说现在节日送礼新招“层出不穷”、“暗流汹涌”,但俗话说,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好猎手,只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查细查深查,就没有堵不住的“透风墙”、“漏水船”。一方面,要加大对各级各单位的节前暗访力度,特别是对涉及管人、管物、管钱、管审批、管执法的单位,要进行不间断暗访;对明为“办公”、暗为“送礼”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另一方面,还要在节后对各单位的财务账目进行一次大排查,对涉及节前大额支出或支出次数较多、数额总量较大的,要求一条条说明去向、一项项说明原因;对其中涉及节日送礼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从而,使纪律“落地生根”,让“暗礼”无处藏身,还节日一个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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