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思锐
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按照行政程序来处理行政事务,只有程序正义,才能实现完整的正义。如果为了应付工作,为了追求所谓的“效率”,就无视程序正义,公众的正当权利将得不到合理保护,法律的尊严也将荡然无存
8月23日,儋州市东成镇高荣村委会的村民反映,镇里制定的一份村里贫困人员名单,穷的不在上面,家境相对好的却在上面。该镇一党委副书记表示,上报上级部门的期限紧,过了期限就没指标,村里讨论不下,镇里先制定一份名单上报上去。(详见8月24日《南国都市报》A09版)
“过了期限就没有指标”,东成镇以此为由而炮制“自定义”贫困人员名单。为帮助高荣村得到贫困指标,不惜“欺上瞒下”,顶风违规,这样做看似有苦衷,是为民着想,是“做大事者不拘泥于细节”,实则是占位思维导向,“公家”便宜不占白不占,生怕小集体吃一丁点亏。这种只顾局部利益,而无视集体利益的想法和行为,在任何时候都要不得。
无论东成镇为赶期限而上报虚假名单的目的多么正当、初衷多么单纯,都不能洗白其弄虚作假的事实。这种行为往小了说,是工作态度不端正,工作作风不严谨;往大了说就是公然行骗,与盗窃国家财产者无异。这种“蚕食”国家财产的行为虽不比“鲸吞”胃口大,但其危害丝毫不亚于“鲸吞”。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东成镇的干部犯下的是毫厘必究的原则问题。东成镇为保住贫困名额而煞费苦心炮制“自定义”名单,这种做法违反了工作原则,破坏了公平正义。为了守住“小利”,而引发民众的强烈质疑和愤慨,进而失去了民心、民信,更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可谓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因为患不均而让村干部为难,因为患寡而让镇领导犯错,二者的根源都在于没有以事实为准绳。贫困人员名单的统计工作就应该实事求是,不应弄虚作假,有则登记,无则空置,更不能不顾实际情况,大搞名额分配。如果实际工作中能够处处以事实为准绳,就不会因为人情关系而让村干部犯难,更不会因为工作期限而让镇领导犯错。
东成镇制定贫困人员名单,除了有违公平正义,更不符合行政程序,其将法定程序当成了摆设,让程序走了过场,不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按照行政程序来处理行政事务,只有程序正义,才能实现完整的正义。如果为了应付工作,为了追求所谓的“效率”,就无视程序正义,公众的正当权利将得不到合理保护,法律的尊严也将荡然无存。
在基层工作实践中,一些工作人员很容易“结果导向”,动辄以上级命令、领导意图为决策依据,而忽视程序细节,放弃工作原则,甚至不惜铤而走险,跌入违纪违规甚至违法的深渊。如果这些细节问题得不到重视,人人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过且过,最终只会“踩线”演变“踩雷”,酿成悲剧。只有在日常工作中,尤其是涉及民生的工作中,让程序无懈可击,让细节臻至完美,才能真正让群众满意,才不会“为山九仞,功亏一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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