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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日报:礼金限额,看上去很美

2014年07月26日14:39   来源:河北日报

原标题:礼金限额,看上去很美

近日,四川省蒲江县出台《关于规范全县党政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规定婚丧喜庆事宜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通知要求,操办者收到明显超过此数额礼金的,应在事后5日内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通知》的涉及对象,包括蒲江县各部门和各乡镇党政干部职工、县属企业班子成员以及事业单位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上述人员将签订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承诺书,若今后违反规定,将受到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据《人民日报》7月24日报道)

婚丧喜庆随礼是我国的一个传统习俗,然而近几年,随礼逐渐变了味,不仅不断攀升的礼金给普通民众造成了沉重的经济压力和心理负担,而且一些作风不佳的党员干部还借此大敛钱财。蒲江县出台随礼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10%的规定,目的和出发点是为了改变当地婚丧喜庆随礼中存在的乱象。但是,愿望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礼金限额规定能否收到预期的效果,颇让人生疑。

表面上看,“不得超过个人月工资(含津补贴)的10%”的规定,似乎给礼金戴上了一个“紧箍”,限制了送大额礼金的行为。然而只要稍加思考就可以发现,这样的规定实在没有多少可操作性。比如,每一个送礼者的工资和补贴都不尽相同,收礼者怎么知道礼金有没有超过工资(含津补贴)的10%?即使操办者手中有一份所有《通知》涉及人员的工资收入明细表,但在婚、丧这样的特定场合,又如何能够做到一一对照?再如,高额礼金的送和收,往往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如此,又有谁会主动“报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备案”?也许正因为如此,《人民日报》的相关报道才使用了“礼金限额,就能刹住敛财风?”这样的标题。

我们不否认蒲江县出台如此新规的善意初衷,但如果这种“善意”仅仅化为一项难以操作、落实的政策,就难逃玩文字游戏甚至形式主义之嫌。正如一位网友所说,这种规定“纯粹是为了做给上级看,犹如‘皇帝的新衣’,自欺欺人”。制定、出台这种难以落实的规定,不仅浪费了行政资源,而且还会让群众对政府解决问题的决心和诚意产生怀疑。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前提则在于“可执行”。这次蒲江县出台礼金限额规定遭到广泛质疑再一次启示我们,制定制度、出台规定不但要有好的动机,更要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求真务实的态度,确保制度、规定便于执行、易于操作、能够落实。这样,才能让每一项制度、规定看上去很美、用起来更美。(梅刘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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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崔小粟、姚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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