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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每日电讯:偏胖的“其他支出”应进行再公开

余明辉

2014年07月21日11:22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原标题:偏胖的“其他支出”应进行再公开

财政预决算管理体制的粗放,监督力度的薄弱,让一些灰色支出找到了变通报销的“暗门”和“偏门”

2013年度中央部门决算公开19日晚在网上拉开大幕,涉及至少95个中央部门,公开细化程度堪称“史上最大力度”。对近80家单位统计发现,中央部门决算总额超过7300亿元。引人注目的是,在这些部门公布的数据中,“其他支出”一词频频出现。而汇总财政部近日公布的2013年全国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散布在各表格中的“其他支出”总额约1.3万亿元。

2009年12月,国务院为公开部门预决算列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争取3年内实现向社会公开全部部门预算。近几年来,相关方面也确实按照这一要求,不断加大对“三公经费”在内的各级各部门财政预决算进行公开,不管是从部门的参与数、层级数,还是公开详情等方面看,都是在不断强化提质的。

可是,由于模糊的“其他支出”等项目记账和公开方式的存在,以及数额巨大,让财政决算公开看似表面清楚明白和力度巨大,但实际上却有些“说不清道不明”、让人“雾里看花”,甚或暗藏“花钱花招”的味道,涉嫌半公开、不公开甚至假公开,降低了财政决算公开透明、规范、完整的意涵和效力,让社会等监督约束力大打折扣,引发社会的猜测、不满。

一方面,客观而言,诸如“其他支出”作为行政事业单位一个记账科目的存在,并没有原罪,而且很多时候还确实有存在的必要。比如一些细小的、多样化的花费,不可能一一编造科目予以记录,而且也没有必要。由此也不难看出,这些“其他支出”在各级各类预决算中,基本上应该是支出金额和作用相对较小的辅助科目或细枝末节项目。

另一方面,在各级各地财政预决算公开力度不断加大、“三公”等经费严格限制、相应费用不得入账、其他正常科目瘦身、而且年度中财政资金在科目间“流转”不需人大等审批监督的情况下,相应的“其他支出”类项目近年来有不断膨大之势。有调查显示,一些地方“其他支出”甚至高达预算总支出的30%—40%,明显偏“胖”,比许多正常支出项目多很多,不让人多想都难。而这些模糊的“其他支出”,让人难懂自然也无从监督,无形中一次次伤害的就是预决算公开制度的整体威力和公信力。

宏观上说,这是由于财政预决算管理体制的粗放,以及监督力度的不强甚至无力,让一些可能不合理、不合规、不能说、不敢说、不愿说的灰色支出,找到了变通报销的“暗门”和“偏门”。比如此次公开的决算中,国家气象局2013年就把违规用于职工的巨额购房补贴2.3亿元记在了“其他支出”项目下,让人一眼看下去根本无法辨别合理与否,逃避相关监督。微观方面,则是“其他支出”记账规则不够详细,让人有随意在其名下挂账和无限挂账的机会和空档。

“其他支出”成为天文数字,严重伤害公众知情权,严重影响政府形象。改革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第一,加快推进国家财政预制改革,加大财政预决算监管力度和透明度,防止政府(部门)随意改变和随意执行年度财政预算;第二,对明显偏胖的“其他支出”进行再公开,详细公布相关支出内容,接受社会监督;第三,明确“其他支出”记账范围,严防随意挂账,并配以严格的追责制度,对违规恶意记账的单位和财务人员严格惩处;第四,规定“其他支出”在账目报销中的总体比例,谨防辅助的小记账科目反成主要科目;第五,明细丰富财务科目,减免确实由于没有对应下账科目而不得不在“其他支出”中列支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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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姜萍萍、常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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