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新闻网北京7月17日电 始于1994年的公车改革,在第20个年头终于破冰。7月16日印发的公车改革的两个文件,不仅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取消副部级以下领导干部用车,而且确定了补贴标准等车改细节。对此,网友们一致认为,公车私用一度是公权私人化的时代象征,公车时代的终结,象征着权力正逐渐回归到管制中,回归到监督中。
公车改革首需厘清公私概念,公车应该公用,只要公职人员用车都算公用么?恐怕不是,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地方官员违背八项规定,开着公车去吃饭、旅游、接送孩子上学。公车私用已经成为一个现象,而非个别案例,从这个角度来看,以往的公车监管是无序和乏力的。网友“用仁”在跟帖中谈到,目前监督公车使用情况的,都是率先享受公车福利的人,让利益既得者去分配利益,难度可想而知。只要中央下决心,国家机关带头,什么改革措施都能推!网友“大别松涛”认为,我们不能一边呼唤改革,一边错过改革。那些支持、期盼公车改革的人,都应勇于放弃个人的一点既得利益,排除一些莫须有的杞人之忧,成为改革积极的参与者、推动者。网友“半坡散人”谈到,公车改革仅靠官员们的自律很难奏效,必须进行强制性的制度约束和外部监督,需要透明的监管机制,唯有堵住权力寻租的空间,真正把改革政策执行到位。
从1994年,中办、国办颁布《关于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到2014年《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公车改革整整经历20年。网友“波海棠”认为,《指导意见》并没有对地方车改做“一刀切”的统一规定,在地方车改过程中,有关部门必须及时出台配套措施和实施细则,划定范围,明确对象,公开标准,确保公车改革能够不变形、不走样、不跑偏的执行下去。网友“若成歌”谈到,车改就不能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必须一样一样地落实清楚,首先要明确公车数量,其次要禁止向下级单位及相关企业借车,违反者视同贪污处理。
让公车改革真正回归“公”位,要有动真格夺“奶酪”的勇气,更要有啃“硬骨头”的决心,网友“奋斗的鱼鱼”认为,各级党委政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用车“红线”标准,明确界定公车运行边界,让公车不随“官”而配,而是真正因“公”而动;要严守车补的“警戒线”,有效遏制地方借车改之名发放“公车福利”的冲动,走出传统“车补即是福利”的误区。